安徽到2020年末培育10个左右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一根钢筋被送上流水生产线,开启了它的“装配式建筑之旅”:流水线上,钢筋被弯折定型,后经绑扎、浇筑、脱模等工序后,变身楼梯、阳台、飘窗,养护后像“积木”一样被送往工地盖楼房……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
安徽省明确,到2020年末,全省培育10个左右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产能达到1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5%。大力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好在哪?推广过程中又面临哪些困难?产业发展如何才能迎来“绿色未来”?日前,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绿色环保、节约资源,装配式建筑前景可期
一砖一瓦累积而成的楼房,如何从工厂里走出来?按照定义,装配式建筑是指把建筑需要的墙体、叠合板等预制构件,在企业车间按标准生产好,将预制件在施工现场装配,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而建造过程,则像造汽车一样造住宅“零部件”,像“搭积木”一样安装房子,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将生产工地变为“总装车间”。
尺寸标准化、组件模块化、施工简单化……乘着宏观政策东风,装配式建筑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去年,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3%,构配件生产企业70多家,混凝土产能460万立方米,钢结构产能530万吨。目前,全省累计建造装配式建筑面积超过6600万平方米,2个城市5个基地列入国家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76个项目入选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装配式建筑在建造方式上有重大变革,对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环节污染、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赵馨群说。“从建筑业本身来看,装配式建筑是提升质量和效率的一条好路子;而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来看,装配式建筑也更加绿色环保、节约资源。”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国胜告诉记者,传统建筑工地给人的印象往往是“尘土飞扬、垃圾满地”,而装配式建筑的现场作业则干净、安静得多。
从经济发展全局看,发展装配式建筑也有重要意义。“装配式建筑具有产业链长和经济关联度高等特点,通过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补齐、壮大、拓展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全产业链,带动建材、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赵馨群说,建筑业用工“难”和用工“贵”问题日益突出;原材料短缺、工地排放环保问题压力加大;现场浇筑,质量通病难以克服等等倒逼建筑业依托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因此,推广装配式建筑是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
健全产业链条、加强质量管理,打造产业基地
眼下,装配式建筑备受关注,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一位装配式商品房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一些购房群体对装配式商品房持观望态度,更喜欢选择传统现浇的楼房,“一是觉得价格偏高,二是担心装配的房子质量问题。”有业内人士透露,受产业发展限制,目前装配式建筑比现成浇灌贵出约200元/平方米至400元/平方米,而且装配式构件工厂生产,需运输到现场安装,物流成本较高。
“目前整个建筑业,工业化、产业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思维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业内专家指出,要从顶层设计上加大力度推进工程总承包,把产业链串联起来,让各个环节有机地衔接,才能发挥出装配式建筑的综合优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方廷勇表示,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是从全产业链角度来推进产业发展的,涉及企业、基地、园区、工人、项目等,体现装配式建筑各环节,相关政策更“解渴”,措施更有效。
《意见》明确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个至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达到这个目标,《意见》确定了培育生产主体、健全产业链条、扩展市场需求、开拓发展空间、提升竞争能力、加强质量管理等六项重点任务。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韦人表示,将推进钢铁、建材企业产业链延伸,产品向构件化、制品化发展;支持建材企业与建筑企业深层次合作,稳定供货渠道,开展定制化生产;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促进装配式建筑构配件企业向设计、生产、施工安装“一条龙”方向发展。“新型建造模式会带来监管方式的变革,涉及市场监管、经济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部门,需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确保按标准生产、按规范施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宗宏告诉记者,将督促企业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完善检测、出厂验收等相关制度,确保构配件出厂合格。
自身“本领过硬”、政策“保驾护航”,“搭积木”造房子将迎春天
“不用砖头怎么盖房子,我开始还很担心,现在住进来才发现,这房子真好。”4月10日,记者来到长丰县吴山镇官府社区,蓝天白云下,一排排崭新的农房格外醒目,居住在这里的郑造贤笑着说。据合肥国瑞集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仇多宏介绍,不少人担心装配式建筑“积木式”建造方式不够安全,其实不然,工厂化生产质量更稳定,解决了现场施工工艺的一些质量通病和人为失误,而且装配式建筑还可以更好地抗震、防台风、防火、防虫蚁,较之传统建筑更加安全。
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快速成长,需要自身“本领过硬”,也离不开政策“保驾护航”。“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申请‘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各类专项扶持资金;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赵馨群表示,针对装配式建筑,还加大了金融支持力度,比如,各地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装配式建筑新上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额度贷款贴息;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除了“真金白银”支持外,安徽省还强化用地保障、加强人才培养。《意见》明确,各地应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生产基地的用地指标及具体地块,并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列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未来,装配式建筑产业从业人员素质也会得到提升。”方廷勇介绍,安徽省鼓励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同时建设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大赛,提升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进而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为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为重点,着力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带动建材、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各设区的市普遍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全省培育10个左右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产能达到1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5%。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生产主体。支持商品混凝土生产、墙体材料、门窗制作、钢材生产加工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向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转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引进培育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企业,形成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满足生产基本条件、具有装配施工能力,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可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支持装配式构配件生产企业布局建设生产基地,原则上各设区的市不少于1个构配件生产基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健全产业链条。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补齐、壮大、拓展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全产业链,实施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工程,支持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等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咨询、监理、检测等中介服务主体拓展业务范围,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配套实施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地应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引导装配式建筑设计、科研、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物流、检测等企业产业聚集,创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人民政府)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引导,发挥沿江、沿淮、省域交界城市的水运和地域优势,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三)扩展市场需求。各地围绕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公布建设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市场需求,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资居住项目为切入点,分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水平构件、竖向非承重构件、竖向承重构件技术体系,逐步提升装配率。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人民政府)
(四)开拓发展空间。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和构配件生产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承揽国际工程项目,支持承接我省推动的境外经贸园区工程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合肥海关)落实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支持政策,承接构配件生产产业转移,支持构配件企业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
(五)提升竞争能力。依托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在全省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研发中心,开展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争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机电设备、构配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一体化集成技术研究。(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鼓励开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和通用设计软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加强质量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完善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加工过程检测、出厂验收相关制度,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应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实行驻厂监造,确保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依托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的实验室,加强对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测。开展装配式建筑产品目录管理、信用评价、工程样板房验收和装配式结构首层验收制度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七)强化用地保障。各地应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装配式建筑项目、生产基地的用地指标及具体地块,并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列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各市人民政府)对省重点调度的装配式建筑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纳入供地计划。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省自然资源厅、各市人民政府)
(八)加大财政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招商引资企业申请“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各类专项扶持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企业在境外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费用补助,重点支持国际产能合作和“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对企业承揽对外承包工程,按当年新签境外项目合同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项目咨询、设计规划等前期费用补助。(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地应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各市人民政府)
(九)加大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各地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装配式建筑新上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额度贷款贴息。(各市人民政府)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规定加计扣除。装配式建筑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
(十)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省教育厅)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将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开展精准培训,有效提升建筑业农民工技能水平。建设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大赛,对纳入年度计划的竞赛,按规定给予赛事补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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