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首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申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建科〔2020〕190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根据《甘肃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甘建科〔2020〕1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甘肃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材料
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材料按《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执行。示范项目必须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确定的装配率指标。
二、申报程序
(一)初审:由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的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进行初审核实,择优推荐申报。
(二)推荐:各市(州)推荐的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以1-3个为宜,原则上各不少于1个。已被住建部批准和正在申报国家装配式产业基地的不再申报。推荐材料包括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明确推荐顺序)、《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
(三)评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评审。
(四)公示:对经专家组评审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认定和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受理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5月30日(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
(二)按照规定,快递只接受EMS。
(三)联系方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张 伟
联系电话:0931-892997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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