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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加快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

随着2020年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十三五”迎来了圆满收官,包头市住建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一系列辉煌成就。五年来,包头市新建改造友谊大街、南门外大街等119条道路,城市道路面积率达到15.01%,市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33平方米,道路通行能力大幅提升;建成奥林匹克公园、市民公园等多处大型公园绿地,建设路“百里绿道”被中宣部列为全国城市绿道重点宣传单位,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8平方米,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完成国家地下管廊试点任务,新建改造雨污水管线270公里,整治积水点35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获批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市区燃气居民用户达到85.9万户,燃气普及率达到97%,主城区供热总面积达到1.1亿平方米,基本实现清洁供热全覆盖;建筑产业不断转型升级,绿色建筑实现快速发展,荣获国家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稳步实施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67.6万户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4.2万户住房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公租房保障,7000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上了安全房,城乡住房保障成效显著;切实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回迁难”问题全部解决,“入住难”问题完成81.86%,17.6万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昂首新开局,奋进新征程。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住建局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发展定位,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短板问题和市民群众诉求期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市民美好生活为出发点,以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为着力点,加大城市更新改造力度,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凝心聚力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就。
 
使命如磐唯有奋斗,重任在肩奋勇争先。今年,市住建局承担着44项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任务、9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任务和五个方面11小项民生实事,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各个行业领域。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稳步高质量发展
 
科学谋划住建事业长远发展。全面准确把握城市更新行动的内涵、路径、目标和任务,系统研究“十四五”期间住建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科学编制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突出城市更新、韧性城市、低碳城市、海绵城市专项发展规划。
 
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开展城市交通提升行动,实施白云路、环城路等5条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协调推动8处人行地下通道、过街天桥落地实施,畅通主城区九横十纵骨干路网。
 
大力推进城镇居住社区补短板。继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确保2020年未完工项目全部完工,力争2021年1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如期开工、当年完工。全面完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既有任务。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加快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老旧小区加建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公共建筑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动740个充电桩建设运行,新建7座充换电站,探索建立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一体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综合管廊、燃气热力管线、排水管网等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营造美丽宜居环境实现城市景观风貌再塑造
 
持续加大城市生态修复和绿化美化力度。新建、改造20处街头景点,见缝插绿布设口袋公园,提高园林绿地空间分布系统性与均衡性。加快推进滨河、北梁、赛汗塔拉等绿道建设,构建纵横交错、遍布城区的城市绿道网络体系。改造提升存量绿地,精心打造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奥林匹克公园和银河广场等别具一格的“鹿城客厅”,推动城市形象品位再提升。完善城区老旧公园、广场绿化及配套服务设施,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功能,力争在全区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系统推进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力度,新建改造雨污水、中水管网17.1公里。科学制定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持续巩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成果,提升黑臭水体监管平台效能,确保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充分彰显城市文化特色品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组织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准备工作。推进包头市工业遗产的更新和活化利用,在3个重点区域有序开展夜景照明提升工程,塑造富有活力的城市景观风貌。
 
巩固成果强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统筹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真正把市政、园林、燃热、物业等行业领域整合起来,做到建管并重、一体推进。重点聚焦管理服务中的短板问题,继续在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标准体系、严格依法管理、守住安全底线上下功夫,推进城市管理维护机制创新,构建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
 
全面提升城市综合韧性。探索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工作制度,重点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普查,逐步建立基础档案管理体系。开展城镇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治理城区剩余18处易涝点,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导则。
 
牢牢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风险防控网络化管理机制,开展各级各类安全人员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加强人财物保障力度,推动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持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大力推动物业管理服务创新。开展广覆盖提质量专项行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广准物业管理,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推动物业管理服务再提档再升级。
 
落实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突出住房民生属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建立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房地产调控体制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全面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年底前剩余“入住难”问题全部解决。持之以恒抓好住建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积极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切实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
 
着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平台效能,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建立完善住房制度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大力完善住房租赁保障体系。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租、售、改、补”四位一体的供给体系,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协同发展的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服务,按期完成1584户公租房补贴新增发放任务。加大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努力实现租购并举发展目标。全面落实1.5万套人才住房筹集工作,制定出台租金补贴发放、配建管理办法等配套实施细则,同步推开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来包人才住有所居、居无所忧。
 
扎实做好农村牧区房屋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任务。巩固脱贫攻坚农村牧区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持续实施危房改造,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年度任务。
 
全面提升公积金和维修资金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服务。拓展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研究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自住房改造配套政策,建立维修资金续筹、补建机制,强化专户银行管理职责,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发挥房屋养老金作用。
 
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提高建筑业综合发展实力
 
有力推动建筑产业发展创优争先。坚持扶优扶强、扶专扶精,引导龙头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方向转变,支持中小企业走差异化、专业化和延伸化发展路线,推广包头市建筑企业新工艺、新工法,带动更多本地企业“走出去”,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本土建筑企业品牌。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以装配式建筑为切入点,建立以预制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引导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巩固国家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成果,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以“基地+项目”模式为主、按比例配建为辅,进一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在各个领域的应用。
 
稳步发展绿色建造。紧紧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广使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动绿色建筑从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
 
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重点在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要件、优化流程、增加透明度等方面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实现行政行为“最少、最快、最好”。
 
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加快推进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信息化、数字化进程,优化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质量效率。
 
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办理模式,加强和改进招投标监管,开展施工图审查市场专项治理,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机制,全力做好部分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审批权承接和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监管权下放工作,全面推行双休日窗口“不打烊”服务。
 
着力提高获得用气用暖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网上办”各项功能。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持续推进“三零”服务、前置服务、降费服务、套餐服务、智慧服务、网络服务落实落细,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用气用暖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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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公布了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名单,内蒙古自治区的包头市和满洲里市位列其中。随后,为进一步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级政府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的建设用地,生产制造装配式建筑材料、部品部件的项目用地优先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同时充分运用重点产业基金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条件的地区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在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包头市和满洲里市相继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向前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任飞就当地如何发展装配式建筑表示,要充分发挥包头、满洲里两个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以及包钢西创集团、满洲里联众集团2个首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孵化自治区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和示范基地,落实好示范项目,以实现东中西部全覆盖。
 
近些年,包头市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良性发展,先后出台《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办法》《装配式建筑享受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政策落实办法》等,建立了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并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发展装配式建筑,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全力打造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集群。包头市在2016年时已有9个国家级、地区级工业园区和9个产业园区,涵盖了钢铁、电力、装备制造等五大产业支柱,钢铁年产能超2000万吨。当年8月,为打造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集群,包头市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中国二冶集团等共同签订了《包头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联盟合作框架协议》,以期促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比例提高、产业效率提升、科技含量提升。按规划,该市2025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要达到40%以上。
 
不断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为促进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包头市积极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不仅要求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各类公共建筑和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还要求集中建设的新农村住宅小区及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项目也应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同时鼓励社会、企业投资的商品房、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另外还努力拓展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范围,在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建造。
 
建立装配式建筑同步推进、协调机制。2019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包头市为列其中。该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办公室督办一组尹飞表示:“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始终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老百姓衣食住用行各个方面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其中在‘住’这方面的体现,就是积极推行装配式建筑。”在具体措施上,包头市持续推动建筑业向绿色化、装配化、信息化转型发展,已建立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绿色建筑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机制,以引导建筑低碳绿色发展。
 
全面推行住宅全装修。近年来,为提升居民住房品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节能建筑,包头市全面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在土地供应环节,将住宅全装修、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建筑和智能化小区等相关要求纳入拟供应宗地规划设定条件。在办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时,对采用住宅全装修、装配式建筑、智能化小区以及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的住宅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税收、信贷、争先创优等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均给予一定的支持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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