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开征集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
关于公开征集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发挥专家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作用,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我局决定公开征集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第二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审图、检测、监理、造价、咨询、科研等领域的专家。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文件、标准编制以及科研项目的咨询和论证;
(二)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和项目方案论证;
(三)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工作;
(四)协助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检查、督查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
(五)参与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装配式建筑方面的专项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工作。
(三)在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以上;
3.曾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包括市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身份主持或承担过1项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5.国家、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的入库专家。
四、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表》(原件及电子文档,格式详见附件)。
(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资料、专家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选程序
(一)我局组织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技术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库。
(二)所有入库专家名单在我局政务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6月18日前;
(二)材料提交地点: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地址:中山市东区竹苑路竹苑市场5楼505B卡)。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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