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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21-2025)

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合建〔2021〕13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合肥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21-202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合肥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21-2025)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建议》(建市〔2021〕23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号)以及《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合肥市发展实际,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成就和经验教训,分析研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2021-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合肥市坚持政策引领,注重激发市场内在动力,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积极推广建筑产业化新型建造方式。坚持以工程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和项目管理信息化发展为着力点,有序推进标准编制、产能建设、项目示范等工作,装配式建筑已经具备了健康稳步发展的坚实基础。
 
1.试点示范国内领先
 
合肥市已逐步形成项目引领、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性发展格局,试点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装配式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2017年,合肥市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入选第一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市共获批9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26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1个。2018-2020年期间,27个项目先后被列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面积达到365.5万平方米。蜀山公租房、滨湖沁园安置房均为全国同时期体量最大的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央公馆项目获得住建部2020年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三等奖。
 
2.发展模式特色鲜明
 
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率先全面推行“1+5”建造模式,即“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PC)+建筑信息模型(BIM)+新型模板+专业化队伍+绿色建筑”;是率先提出装配式商品房给予容积率奖励、装配式保障性住房(含农房)给予现金补贴的少数城市;是率先成立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常年开展装配式建筑专家“一对一”进工厂进工地活动。结合合肥实际,出台《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2020版),增加创新技术、信息化、工业化等方面分值。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企业产品实施目录管理,开展日常动态考核并进行企业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模式发展装配式建筑。
 
3.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合肥市相继出台了《合肥市建筑产业化省级奖补资金使用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规划布局、土地出让与划拨、技术标准、市场激励、财政奖补、人才培育引进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市、县政府建立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机制,开发、生产、设计、施工等市场主体在关键技术研发、生产基地投资和试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布局,市场关注度持续提升,市场活力逐步迸发。
 
4.产业规模稳步增长
 
合肥市以建筑产业化“千亿产业”为目标,主动作为,大力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1757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近50%。全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12家,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共9家,获国家级技术中心2个、市级技术中心4个。全市共有混凝土生产线59条,年产能274万立方米;钢结构生产线376条,年产能200万吨;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全市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建设单位57家、设计单位34家、施工单位37家、监理单位27家、检测审图单位30多家,已初步形成了装配式建筑产业链规模稳步提升、数量逐步增加、融合不断深入的良好局面。
 
5.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健全
 
合肥市坚持标准先行,相继编写《叠合板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叠合板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等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十余项,其中《装配式住宅统一模数标准》为长三角一体化推荐标准。出台《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系列手册》等技术文件。
 
6.人才培养初显成效
 
合肥市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分类定期组织装配式建筑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审图等环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人才素质不断提高,有效提升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水平。按“六统一”标准,即“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题库、统一培训师资、统一考核证书、统一发布平台、统一动态考核”,常态化开展装配式建筑灌浆工、装配工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成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学校和培训基地,提高专业人才的输出效率;逐步建立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大赛,满足设计生产施工岗位需求。
 
7.科技创新不断提升
 
全市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大型装配式建筑企业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引进院士、博士等高精尖人才,建立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研究,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全部应用BIM技术,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广泛采用构件生产管理系统。承担了“十三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装配式混凝土工业化建筑高效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装配式钢结构公共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应用》获得中国钢结构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国家专利、国家及省部级工法等科技成果不断增多,科技创新含量逐年提高。
 
(二)存在问题
 
1.产业集成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合肥市装配式建筑的基础性、通用性标准规范基本完善,但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装饰到质量验收的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度较低,传统设计方式导致后期深化设计困难、构件拆分复杂,精益化施工程度较低,难以形成标准化、工业化、规模化生产。
 
2.应用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
 
装配式建筑的社会认知度和市场认可度不高,“好、快、省”的优势未能充分显现,市场各方主体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全市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和完备的生产能力,但目前装配式建筑产品主要为住宅项目,有效市场需求尚未形成,制约了装配式建筑整体推进。
 
3.建设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在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标准化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管理方面,还未形成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创新机制,装配式建筑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仍在推广阶段,推行力度不足,建造成本还未有效控制。
 
4.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机制初步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复合型人才尤其是设计队伍亟待建设。同时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职业伦理、课程体系、教材库、技术实操等方面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满足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需求。
 
二、发展机遇、优势和挑战
 
(一)发展机遇
 
1.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释放重大政策红利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实施,为安徽省城市群发展带来重大政策红利,给装配式建筑乃至建筑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2019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打造东中部区域协调发展典范,合肥作为长三角副中心城市将发挥强大作用,作为省会城市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全面推进城市高质量建设,必将带动建筑业新一轮发展。
 
2.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辟发展新契机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全世界郑重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在《巴黎协定》承诺的基础上,对碳排放达峰时间和长期碳中和问题设立的更高目标。这一目标对建筑行业的低碳转型提出新的要求,装配式建筑则是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载体之一,势必开辟合肥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契机。
 
3.智能建造模式全速推进行业变革
 
在数字技术驱动下,建筑数字化、智能化成为建筑工业化升级的核心引擎,是做强做优“中国建造”的关键要素。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在建造全过程中加大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从产品形态、建造方式、经营理念、市场形态以及行业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实现装配式建筑新突破。
 
4.城市乡村双轮驱动拓宽应用领域
 
安徽“新城建”围绕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装配式建造、绿色社区等重点领域,将落地一批引领性、带动性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动了在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和农村住房连片改造等建设项目中建设乡村装配式低层住宅。这势必拓宽装配式建造应用新空间,推动装配式建筑转型发展。
 
(二)发展优势
 
1.区位优势
 
合肥市作为内地的前沿、沿海的腹地,承东启西、连南接北,临江近海,是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双节点城市。合肥坐拥华东四大铁路枢纽站之一高铁南站、国家区域航空枢纽和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新桥国际机场等,集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际机场、内河航运等运输方式于一体,将成为武汉、郑州、南京之间最大的区域经济中心。合肥的城市综合承载力与辐射带动力显著,为打造长三角装配式建筑核心基地提供区位优势。
 
2.产业优势
 
建筑业是合肥市支柱优势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产值规模逐年扩大,多年占据安徽省建筑业全年总产值一半以上,税收贡献率大;拥有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超170家,年产值超百亿的企业近10家;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特别是装配式建筑起步早、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成为唯一一个“一城一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双示范城市。同时合肥市大力推行“产业+科创”模式,重点聚焦“芯屏汽合、集终生智”,发展数字经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建筑智能化、工业化提供了良好的配套产业基础。
 
3.科创优势
 
合肥市获批建设全国第二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10强,致力于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拥有高校近60所、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达到26家,各类研发机构1000余家。“九章量子计算机”“墨子号”“嫦娥钢”“质子刀”“托珠单抗”“量子显微镜”等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城市科技创新优势突出,创新动能集聚,为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提供强劲的技术支持。
 
4.人才优势
 
作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市集聚各类高精尖人才100多万人,在肥服务“两院”院士多达135人,其中机械制造、信息工程、建筑土木领域人才优势明显,有利于在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等装配式建筑诸多方面实现突破。合肥市陆续推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加大安居保障力度等系列人才新政,创造更加优良的就业、创业和科研环境。“养人之城”对人才的吸引力不断凸显,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才输入。
 
(三)发展挑战
 
从全国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影响,我国正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新发展格局。服务构建新格局,装配式建筑企业面临动能转换,对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一体化综合发展要求更加迫切,不可避免的进入结构调整和稳定增长转型的阵痛期。从地区看,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给安徽省、合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对工程建设质量、节能环保、资源集约以及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如何对标对表上海、南京、杭州等先进城市,赶超先进,加快长三角协同发展是转型期的方向和目标。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五高地一示范”要求为引领,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方针,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动力,以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打造长三角装配式建筑核心基地,推动合肥市装配式建筑“1+5”建造模式向“1+N”智能建造模式发展,实现装配式建筑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领、市场主导。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作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供给侧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造力,加强企业主体能力建设,形成市场竞争有序,政府、企业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
 
分区推进、重点突破。划分推进区域类别,在重点推进区域中率先推进装配式建筑,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积极推进区域有力推动、鼓励推进区域渐进发展格局。以建设示范基地为重点,实现科技创新、产业模式、产业价值上的全面突破,并将示范基地经验推广至全市行政区域。
 
产业联动、协同发展。树立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注重设计、制造、施工、装修、运维一体化发展,注重全过程、全产业链发展,注重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协同发展、工业化与节能环保联动推进,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科技引领、创新提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注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创新应用,提高建筑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效率,实现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形成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研发能力、较大规模和综合优势强的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龙头企业,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建筑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大幅提高,建设工程组织模式和建造方式有效转变。大力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配套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二)具体目标
 
建设规模。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规模力争达到2000万平方米/年,减少碳排放量近3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实现全产业链年产值达2000亿元。培育生产主体。到2025年,混凝土部品部件骨干生产企业力争达30家,设计总产能达到500万立方米以上;装配式钢构件骨干生产企业达5家,设计总产能达300万吨;培育设计、生产、研发、检测、咨询服务、设备配套等骨干企业不少于100家。示范引领。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0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
 
品质提升。“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项目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奖”工程1项以上,创“黄山杯”工程3项以上、市级工程类奖项15项以上。装配式建筑社会认可度和用户满意率显著提高。
 
科技创新。到2025年,技术装备应用率、专利和工法的数量稳步增长,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研发中心。
 
 
表1 主要指标
 
五、产业布局
 
(一)区域布局
 
统筹兼顾本市不同区域总体规划、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以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高新区为重点推进区域,安巢经开区、巢湖市、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庐江县为积极推进区域,其它区域为鼓励推进区域。到“十四五”末,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35%,积极推进区域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30%以上,鼓励各区域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落实辖区政府主体责任,对照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目标,确定各区县年度建设计划。强化过程管控和调度,建立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的管理台账。
 
(二)基地布局
 
围绕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引导建筑设计、科研、生产、物流、检测等产业聚集,打造区域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园区。推动装配式建筑南部制造基地(合肥经开区)向肥西、庐江方向延伸,填补该区域无制造基地空白;加大东部制造基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引导东南部制造基地(黄麓-夏阁)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及各类集成部品部件;提高北部制造基地(北城吴山)产业链高价值核心企业引进力度,全力推动吴山园区建设,打造装配式建筑特色小镇。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产业布局,研究制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发展战略,综合考虑构件、部品部件运输和服务半径,引导产能合理布局,辐射周边地区。培育钢结构生产企业,打造钢结构建筑研发与生产示范基地,整合钢构件、内外墙板、楼板、一体化装修材料等上下游部品部件生产。鼓励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和装配式施工专用机具,推进钢筋套筒、灌浆料、密封材料等材料的本地化生产。推进装配式装修产品开发和生产,提升产品配套能力。
 
六、重点工作任务
 
(一)培育市场主体
 
1.健全产业链条,实现协同发展
 
发展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构件生产、运输和装配的全产业链,实施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工程。鼓励企业建立协同平台,健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上下游协同合作关系。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咨询、监理、检测等中介服务主体拓展业务范围,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配套实施能力。鼓励以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设计单位为龙头,建筑装修部品、建筑设备设施、建筑机电、技术服务、科研、物流、检测等相关配套企业形成建筑产业集群,打造深度融合协调发展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
 
2.推动企业转型,提高专业能力
 
重点培育设计、生产、施工、装修一体化装配式建筑企业,积极引导大型设计企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施工企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具有智能建造实施能力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支持装配式构配件生产企业布局建设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大现代化技术和先进管理系统的应用程度。支持商品混凝土生产、墙体材料、门窗制作、钢材生产加工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向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建管水平
 
加快研究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用工管理制度,探索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示范基地建设、示范项目评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等途径,挖掘引进一批优秀的装配式项目管理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定向培养市场急需的技术和管理专业人才。建立一批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专业培训,组织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大赛和BIM应用技能竞赛,开展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作业人员轮训工作。
 
(二)全过程提质增效
 
4.推行工程总承包,优化建设管理方式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应全部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健全与装配式建筑总承包相适应的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应用工程总承包管理技术、BIM技术、新型模板技术、新型安装技术等新技术,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推行装配式建筑建筑师负责制,鼓励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完善预制构件监管制度,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实行全过程责任追溯。
 
5.强化设计引领,实现系统集成优势
 
强化设计引领,鼓励设计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研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引领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协同、一体化集成设计。完善设计选型标准,推进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实现模数协调。深化装配式建筑设计要点,发布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目录,优选装配式设计领头人(工作室)。应用BIM等数字化设计手段,实现数据共享、专业协同、提质增效的目的。
 
6.推广精益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进一步完善部品部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实行驻厂监造。推广精益施工,强化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加强部品部件进场验收、施工安装、节点连接、防水防腐等关键部位和工序管控。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加强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7.创新模式手段,提升监管水平
 
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构件生产、工程验收等环节监管机制,实施样板件、样板间、样板层验收制度,强化对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评审、装配率审核认定的监督,规范出厂验收、过程检测等行为。加强行业部门信息互通,构建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动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范围。探索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市场监管的机制,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通过融合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城市信息系统(CIM)等建立健全智慧化监管模式。
 
(三)扩大建设规模
 
8.发展多种体系,拓宽应用领域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在市政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分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水平构件、竖向非承重构件、竖向承重构件技术体系,逐步提升装配率。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标准化桥梁、人行天桥、立体车库等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造中优先采用装配式轻钢结构建筑,倡导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临时建筑、施工场地硬化、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文化街区和园林绿化辅助设施等积极采用标准化部品部件。大力推广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装饰装修部品的应用,逐步实现装配式建筑与内装工业化的结合。推动装配式保温一体化墙板、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及组合结构体系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
 
9.推进开放合作,开拓发展空间
 
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优势产业合作,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落实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支持政策,承接部品部件制造产业转移,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承接境外装配式建筑项目,积极稳妥“走出去”。
 
10.健全政策体系,抓好项目落地
 
整合市级相关管理部门政策资源,构建全面、系统的政策保障体系,落实土地、规划、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确保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激励措施落实到位。持续开展省级示范项目和市级奖补项目服务指导工作。完善装配式建筑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研究出台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探索针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多元化金融支持方式。抓好项目落地,所有新建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部纳入装配式建筑项目库。
 
(四)提升科技水平
 
11.加大科技创新,驱动效能提升
 
组建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成立新型建筑工业化创新联盟,开展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攻关,探索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建筑机器人推广应用。推进住宅节能成套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住宅环境保障成套技术、住宅智能化集成技术、及新型建筑材料等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不断提高成果转化率。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技术装备应用率、专利、工法的数量稳步增长。
 
12.推广智能建造,促进跨界融合
 
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在建造全过程加大BIM、5G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努力实现建造过程智能化管控全覆盖。支持装配式企业建立BIM技术应用中心,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构建先进适用的智能建造及新型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加大对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等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和设备研制、项目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形成一批智能化装配式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
 
(五)健全保障机制
 
13.部门联动,健全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宏观指导和统筹引导,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成立装配式建筑推进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统筹推进和调度工作,完善工作联动机制。
 
14.定职明责,强化考核督查
 
将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对各区不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不力的实施问责,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
 
15.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知识和政策宣贯。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专家讲座、展览会等形式,面向社会行业和特定人群宣传推广。将装配式建筑作为节能节水、科技活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装配式建筑,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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