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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建〔2021〕13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合肥市“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一、前言
 
建筑业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建筑业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据《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结合合肥市建筑业的发展实际,在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建筑业的发展成就、分析研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合肥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合肥市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二、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增强发展活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建筑业在拉动经济、带动就业和服务大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主要成就
 
1.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建筑业产值规模再上新台阶。建筑业产值从“十二五”末的3006亿元发展至2020年的446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8.23%,产值规模保持在占全省45%以上。建筑业经济效益水平总体提升。增加值从“十二五”末的不足600亿元提升至2020年的1510亿元,签订合同额从5559亿元增长至10819亿元,利润总额从86.49亿元增加到118.17亿元。建筑业税收贡献度逐年扩大,从“十二五”末的57.37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95.02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0.62%,建筑业完成税收总额约占全市税收总额的7%。建筑业拉动就业不断发力。2020年,合肥市建筑业年末从业人员为84.21万人,比“十二五”末同期增加12.43%。
 
2.产业集群效应显著
 
建筑业企业数量大幅提升。目前,全市共有资质以上建建筑业企业超5000家,较“十二五”末增长150%。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数量从“十二五”末的2家2项发展至2020年的21家28项,占全省总数的67.7%,资质类别涵盖房建、市政、公路、铁路、水利、港航、石油化工等行业,特级企业数量位列全国省会城市前列。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2020年,21家特级资质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1875.7亿元,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41.9%;178家一级总承包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1346.8亿元,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30.1%;特、一级企业以占全市企业总数不到5%的比例完成了全市超70%的建筑业产值,建筑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超百亿年产值的企业8家,其中:300亿以上的1家,150亿-200亿的4家,100亿-150亿的3家。
 
3.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市场结构呈现新变化。全市房屋建筑施工产值占比由“十二五”末的54.05%降至49.58%,公路、铁路、水利、港航、化工等领域产值占比逐年上升,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外埠市场占比逐年提升。2020年,省外完成建筑业产值1456.82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642.33亿元,增长78.87%。省外完成建筑业产值占全部产值的比重提升5.53个百分点,项目覆盖全国30个省、直辖市及40余个国家和地区。企业竞争力实现新跃升。我市企业承揽“高、大、精、尖”项目能力不断增强,实现了本地企业承揽轨道交通工程重大突破,15家本地企业以“联合体”形式中标了轨道交通项目,总合同额超300亿元。
 
4.品牌优势持续放大
 
精品工程不断涌现。“十三五”期间,我市阜阳北路高架等13个项目获得“鲁班奖”,22个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138个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获得“安徽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超100项,均位居全省第一。“合肥建造”持续擦亮。全市1家企业入围“ENR最大国际承包商250强”;3家企业入选“中国承包商80强”;8家企业入选“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13家企业入选“中国建筑业成长性百强企业”。资本运作实现突破。“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筑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大幅提高,安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对接资本市场,我市建筑业上市企业数量达到5家。
 
5.建造方式显著转变
 
建筑科技水平不断提升。颁布实施《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从25%提高到80%以上,32个项目获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称号,建筑信息模型(BIM)、可再生能源等先进技术实现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工面积1757万平方米,滨湖润园、万科中央公馆等一批装配式建筑交付使用,新增8个国家级示范基地,27个省级示范项目,研发、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初步形成。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试点推进。不断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模式转变,“十三五”期间,公开征集确定了49家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61家全过程咨询试点企业,14个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9个全过程咨询试点项目。
 
6.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全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平台建成运行,88个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各类项目总审批时间缩短至40-110个工作日,平均用时压缩50%以上。行政服务效能持续提升。窗口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平均4.8个工作日办结,申报材料压缩比率超过60%,落实“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全面推行数字化审图,施工图审查实现全程网办,将消防、人防纳入联合审查,显著提升服务效率和监管水平。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按照“1+1+1+1+N”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在省内率先开展了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投标环节,建筑市场环境得到规范。
 
“十三五”建筑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表一 “十三五”建筑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面临问题
 
建筑业发展尚需进一步提质增效。建筑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建业行业发展步入“换挡期”,逐步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产业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70%的施工总总承包企业以房建、市政施工为主业,承接“高、大、难”和“新、特、尖”的工程能力不足。市场竞争力尚需进一步增强。我市特级资质企业大型工程业绩、奖项较少,参与重大项目投标处于劣势,无年产值超500亿元的航母型企业。企业管理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与江苏、浙江等建筑强省强市企业相比,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团队,信息化管理普及率较低,内部管理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滞后,技术研发投入不足,建筑工业化技术、绿色施工技术、建筑信息化管理技术等新型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率较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推进。我市大部分建筑企业无自有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生产一线人员主要是来自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部分工人所掌握的技能比较单一,高等级技术型人才匮乏。建筑市场环境尚需进一步改善。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竞争白热化,垫资压价、业主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仍然存在,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
 
三、发展形势
 
(一)“放管服”改革为建筑业发展带来新动能
 
近年来,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逐渐形成,各类不合理的准入限制逐步取消,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中央逐渐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相结合,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取消各类不合理的保证金,为建筑企业松绑,不断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
 
(二)经济环境复杂变化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新挑战
 
近年来,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经济下行。2020年5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业发展带来利好。
 
(三)重大项目投资为建筑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依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未来我市将大力拓展投资空间,强化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投资,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势必为建筑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为建筑业带来新机遇
 
2019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将打破苏浙皖沪一市三省思维定式,树立和增强建筑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推动一市三省统一开放建筑市场的形成,行业发展的地域藩篱将被打破;一市三省建筑业优势互补的局面或将形成,江苏、浙江是建筑大省,上海在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合肥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践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一市三省协调发展,有利于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五)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建造为建筑业发展指引新方向
 
2020年7月,住建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动力,以大力发展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新方向。
 
(六)新一轮建筑业资质改革为建筑业发展重塑新格局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大幅压减了资质类别和等级,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打破了行业壁垒,拓宽了企业经营范围,为我市21家以房建、市政特级资质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提供了进入公路、水利、通信、航空和铁路等建设领域的机会。
 
四、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筑领域科技创新,突出龙头引领,完善行业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建筑业竞争力,打造“合肥建造”品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行业规模和发展质量进入全国一流行列,省内引领作用发挥显著,为聚力建设“五高地一示范”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到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8000亿元左右,全省首位度保持在45%以上,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12%左右;实现建筑业增加值超2500亿元,对我市GDP贡献率进一步增强;贡献入库税收超150亿元,对社会就业拉动效应进一步增强。
 
——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力争年产值超500亿元企业1-2家,超200亿元企业8家,超100亿元企业20家;特级资质企业数量达到25家,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数量达到260家,资质类别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建筑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行业结构显著优化。到2025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产值占比降至40%以下,公路、铁路、水利、港航、化工等领域产值占比逐年上升;外埠市场产值占比提升至40%以上;紧随国家战略,重点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新拓展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承揽承揽“高、大、精、尖”项目能力进一步增强。
 
——品牌效应显著放大。“十四五”期间,创建“鲁班奖”20项以上,创建“国家优质工程奖”30项以上,创建“黄山杯”等省级优质工程200项以上;到2025年,新增ENR“250强国际承包商”2家以上,新增建筑业上市企业5家。
 
——建筑科技显著增强。全市建筑业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全行业技术开发投入、技术装备率、动力装备率、机械化施工水平、劳动生产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度提升。“十四五”期间,新增省级以上工法200项,主编、参编国家或者行业规范、标准5部以上。到2025年末,特级和一级企业全面掌握并实现建筑信息模型(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应用。
 
——建造方式显著改进。到2025年,城镇地区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覆盖率达到100%,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显著提升。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发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10个以上。
 
——县域发展显著提质。到2025年,年产值超千亿的县(区)、开发区超过3个,超500亿的县(区)、开发区超4个。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新引进国内10家以上建筑业领军企业落户我市。
 
——营商环境显著向好。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到2025年,实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全覆盖;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十四五”建筑业发展主要指标表
表二 “十四五”建筑业发展主要指标表
 
五、主要任务
 
(一)优化建筑行业结构
 
1.构建企业差异化发展格局
 
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明确行业定位,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行业发展格局。助力高等级资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大型企业开展横向收购兼并、纵向链条整合、股权战略重组,引导龙头企业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向投资设计、开发施工、运营维护、部件生产等全产业链延伸。鼓励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瞄准细分领域,有计划、有重点地选取一批业绩突出、成长性好的中小微建筑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定向扶持,加快培育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行业“小巨人”和单打冠军。
 
2.提高专业领域施工能力
 
加强跨行业合作,鼓励企业调整产业布局,拓展经营范围,提升产业层次,拉长建筑产业链条。拓展专业化市场,鼓励我市建筑企业从房建、市政向高附加值的轨道交通、水利水电、港口、隧道、公路、铁路等领域拓展,抢占高端建筑市场。强化中铁四局等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本地建筑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每年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水利、公路、道路桥梁、综合管廊及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中,招标人选取一定比例的大、中型项目,面向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本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企业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招投标。
 
3.深化企业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约束激励机制等。学习借鉴南通、绍兴等地先进管理理念,加快建立股权合理流转机制,调动经营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推广项目模拟股份制等优秀经验,激发建筑企业活力。鼓励建筑业企业实体化运作,加强项目管控,杜绝挂靠行为,减少管理层次,推广直营模式。以信息化为手段促进建筑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内部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资金集中管理,物资集中采购,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信息化。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支持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多种合作形式的技术创新。支持建筑企业开发专利技术,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订。积极推动以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施工技术的应用。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
 
2.推广应用先进技术
 
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建筑业逐渐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鼓励特、一级企业提留足够的科研发展经费,加大科技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的资金投入,推广使用先进高效的工程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和机械化作业水平。倡导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推进BIM技术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建筑企业项目管理质量和综合效益。大力培养和引进BIM信息化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性人才,建立企业信息中心,提升企业信息技术在管理和施工中的应用能力。在大型公共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项目中推广应用BIM技术。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制定合肥市建筑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线图,开展超低能耗、低碳(零碳)建筑工程示范,完善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改造过程中碳排放控制标准、技术及产业支撑体系。在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落实绿色建筑标准,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验收。开展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率75%设计标准研究,探索具体实施技术路径,引导建筑节能技术落地实施。以工程项目绿色施工为载体,以绿色施工课题研发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运用环境管理体系方法全面推进绿色施工技术体系发展,促进施工过程节能减排,推动科技进步与工程质量的提升,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探索、实践绿色施工。探索促进绿色建筑由单体发展向绿色生态城区和城市建设绿色发展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转变、由传统业态向智能智慧转变、由单项孤立研究向系统集成研究转变。
 
4.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抓好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深耕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抓好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完善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造价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市场推广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鼓励建筑企业生产装配式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优先解决骨干企业装配式业务所需生产基地的建设用地。
 
(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1.加速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完善推进工程总承包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加快构建围绕工程总承包的技术服务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合同范本等配套支撑体系。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强示范引领,以市场化的方式,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质量和能力。
 
2.全面推广全过程咨询
 
完善推进全过程咨询政策措施,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非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试行建筑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具有开拓精神的人才队伍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企业家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体系,构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与发展机制,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实现建设一支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忠诚担当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目标。重点培养一批懂管理、懂技术、善经营,能够带领企业开拓市场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
 
2.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产业工人
 
落实建筑业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采取合作、订单培养、市场化等方式,培养高素质技术工人。健全建筑业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加快发展一批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考核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加快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进程,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大、门类全、技艺精、适应行业发展、高技能产业工人队伍。
 
(五)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
 
1.支持本地企业开拓外地市场
 
依托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空间,扩大市场份额。充分发挥在全国各地设立的10个驻外办事处的联络、管理、宣传和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市企业走出去发展,开展全方位协调服务。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鼓励我市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探索利用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与国外知名承包商、大型央企及国企联合参与国际承包工程,以外援项目为切入点,从以劳务输出为主向工程承包过渡,逐步实现施工领域向投资、设计、咨询、运营等产业链上下游高端领域的延伸。
 
2.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
 
依据《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推进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强建筑业领域交流与合作,采用信息共享、考察学习、干部交流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工程咨询、标准规范等全领域、各层级交流合作。构建建筑业一体化市场体系,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和机制,逐步取消各地准入门槛,建立准入“负面清单”,互认地方审批的企业资质、人员注册资格和各类岗位证书。加强在建筑信息模型、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建筑工人向产业工人转型的培训和从业机制,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和能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建立区域信息共享和政务服务融合机制,充分利用三省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明确共享交换内容和标准,建立建筑业发展指标数据、信用体系、市场监管等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逐步建立信息数据互通互联的信息化体系。
 
(六)打造“合肥建造”金字招牌
 
1.提升品牌意识
 
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强化质量意识,坚定不移地走品牌发展之路。加大对品牌企业的宣传力度,为品牌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引导中小企业抱团发展,打造建筑行业联盟,打响“合肥建造”品牌,鼓励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优化本地建筑产业集群价值链,增强产业集群影响力,提高“合肥建造”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争创优质工程
 
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国优、省优、市优工程,对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和创省级优质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奖励。对承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获得国家、省、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计取优质优价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加强对施工质量各环节监管和创优过程的施工现场指导,提高创优成效和工程质量水平。强化项目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坚守安全“红线”,逐年提高国家及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覆盖率。
 
3.开拓资本市场
 
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加快上市挂牌步伐,对建筑业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给予奖励。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出台支持建筑业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
 
(七)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1.提升服务意识
 
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加强对建筑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及时引导企业明确发展方向,确立市场定位,帮助企业解决在高质量发展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服务,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协调机制及重点企业联系机制。
 
2.优化招投标体系
 
优化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方式,推广“评定分离”,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环节运用,在招投标环节合理设置信用加分或信用折价。将异常低价评审作为评审必备环节,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低价抢标等不法行为。
 
3.净化市场环境
 
持续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活动中的应用。
 
4.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企业融资创新,开辟多元融资渠道,推动产融结合。积极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发债融资,积极摸排企业债券融资意向,鼓励以大中型建筑业企业为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发行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推进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建设。依托金融科技力量和企业信用,打造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使用电子签章、远程签约、区块链、手机APP、接口标准、加密通道等技术,实现采购流程、物流追踪、资金划拨远程操作、全程可溯。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建筑业平台,形成较强的规模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研判形势,研究工作思路和举措,及时协调解决建筑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困难。为建筑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强化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扶持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为“十四五”目标任务提供政策支撑。
 
(三)严格考核评估。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指导协调,树立政策导向,建立考评机制,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列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突出对履行服务职责方面的综合评价,引导各级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加大对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力度,为推动建筑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打造行业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宣传和推动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解决各方矛盾,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协会的外联作用,组织开展与各地建筑业协会的交流对话,增进相互了解,扩大互补合作,促进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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