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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建筑业是江苏省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记者日前从江苏省住建厅了解到,《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出炉,在总结“十三五”成绩的基础上,《规划》从发展思路、目标任务、重大举措等方面,为未来五年如何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建筑强省明确了方向。
 
江苏“建筑铁军”具备硬核实力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建筑业深化改革、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江苏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江苏省建筑业以深化行业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市场开拓为核心,胜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组数据展现了江苏省建筑业亮眼成绩和硬核实力。全省建筑业产值“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幅约6.59%,2020年产值达到3.87万亿元,产业规模连续保持全国领先;“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保持在6%以上;建筑业劳动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十三五”末,全省建筑业劳动生产率达到 40.6万元/人,较“十二五”末增长20.5%。
 
江苏省不断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明确了以“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为主的建造方式变革路径。“十三五”末,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已达98%,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8%。“十三五”期间,累计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园区)27个。
 
江苏“建筑铁军”已进军全国30个省(市、区),“十三五”期间,省外建筑业产值共计7.66万亿元,较前五年翻了一番。建筑领域合作范围还向境外延伸,江苏建筑业企业已累计在境外120个国家和地区承接工程项目,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工程覆盖沿线50个国家。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省建筑业企业境外市场累计完成营业额达409.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7.6%。
 
五大薄弱环节待化解
 
据了解,江苏省建筑业在取得亮眼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待化解。
 
产业结构仍待调整。“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在房屋建筑领域占比仍然较重,在轨道交通、水利市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领域比重不高。在5G基站、城际高速铁路等新基础设施领域的参与度较低,产业结构发展仍不均衡。”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综合甲级资质企业;鼓励企业参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融入5G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系统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开拓包括以老旧小区为代表的城市更新建设等。
 
综合实力还待提升。眼下,建筑企业创新意识不够,科技投入占总产值的比重较低,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应用不足,技术装备化程度较低,龙头企业、各专业领域领军企业数量还偏少。
 
建造方式待升级。据介绍,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仍然不足,缺乏配套的招投标、计价、管理等制度。投资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各项工程咨询服务仍零散化、碎片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有待完善。
 
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年龄阶层脱节,缺乏新生力量等问题较突出。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受限,行业吸引力在逐年下降。与此同时,行业高端人才欠缺,不仅缺少领军企业家,还缺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方面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新型建筑工业化及智能建造等复合型人才。
 
此外,建筑业监管体系仍待健全。比如监管范围待扩充,需建立针对城市更新、新型基础设施的监管体系等。
 
向“四强”“四造”“四核”发力
 
“‘十四五’是江苏建筑业提质增效,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建筑强省的重要时期。”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级自贸区建设成为市场新引擎,新基建、新业态发展带来新动力,为江苏省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效益变革带来重大利好。另外,城市更新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建筑业提供了崭新空间。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三大目标。
 
一是在原有基础上构建更高水平的建筑强省、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的“四强”标杆和示范体系。具体来看,在产业规模上,“十四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比例保持在13%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保持在6.5%左右。到2025年,国际市场营业额力争达到120亿美元,力争实现建筑产业产值超5000亿元建筑强市4个,产值超千亿元的建筑强县(区)12个。
 
二是打造更高水平的“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的江苏建造 “四造”体系。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 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3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100%。到2025年,江苏省新建建筑全面按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
 
此外,在“建筑铁军”品牌建设上,江苏省将塑造以“履约诚信、文化传承、科技创新、价值追求”为核心的江苏建筑铁军“四核”品牌,“江苏建造”品牌价值将进一步凸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建建管〔2021〕110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指导和促进“十四五”时期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建筑业和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4日            
 
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建筑业是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为总纲领、总命题和总要求,以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宏伟蓝图为总目标,以不断深化建筑业改革,增强发展动能为重点,坚持把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牢牢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新基建、新城建等机遇,服务构建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建筑业对“六稳”“六保”的积极作用,为“十四五”时期江苏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就“十四五”时期江苏建筑业发展思路、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政策取向进行了系统阐述,是指导全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省建筑业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行动指南。
 
第一部分 “十三五”发展情况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江苏建筑业深化改革,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化行业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市场开拓为核心,奋发进取、攻坚克难,胜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有力促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规模发展实现新增长。全省建筑业产值稳定增长,“十三五”期间年均增幅约 6.59%,2020 年产值达到 3.87 万亿元,产业规模连续保持全国领先;“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 GDP 保持在 6%以上;建筑业劳动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十三五”末,全省建筑业劳动生产率达到 40.6 万元/人,较“十二五”末期增长20.5%。培育助推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特级资质企业从 44 家增长到 80 家,资质 82 项,总数和增长数量全国领先;区域发展更加平衡,“十三五”末,全省共有 11 个设区市产值超千亿元,营业额超 200 亿元的县(市、区)达 45 个,较“十二五”末增加14 个,破千亿的县区(县级市)达 8 个。全省产值 100 亿元以上企业 57 家,较“十二五”末增加 25 家,超 500 亿元企业 5 家。
 
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以建筑业改革综合试点为抓手,坚持释放市场活力,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2017 年首推施工许可电子证书,全省施工许可实现“网上办、集中批、不见面”;作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积极采取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预审代办等多项改革措施,根据省审改办连续两年组织的全省创业创新环境评价结果,2018 年,全省已经全面实现工业建设项目 50 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的改革目标,平均时间在 30 个工作日内,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实施工程总承包方式,分二批采集了 240 家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疏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措施。稳步推进建设工程监理改革,规范监理现场行为,强化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建筑业招投标管理与造价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不断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建设,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十三五”以来,列入全省实施实名制管理项目 10227 个,实名制登记人数5366698 人,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转型升级走出新路径。“十三五”期间,我省出台了《江苏建造 2025 行动纲要》,明确了以“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为主的建造方式变革路径。“十三五”末,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已达 98%,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 30.8%。“十三五”期间,累计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5 个、产业基地(园区)27 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园区、基地、项目在内的 352 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示范建设。积极推行数字建造,以 BIM 技术应用为抓手,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缩短工期、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精益建造标准体系与实践基地建设取得成效。“十三五”期间我省建筑业在基础设施领域持续发力,保持房建领域领先势头的同时鼓励优秀企业参与市政、水利、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有 13 家建筑业企业参与了 17 个标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注重施工技术创新与管理体系创新相结合。大力推广先进建造技术,强化绿色节能、低碳环保、智能化、信息化等方面技术攻关,“十三五”期间,累计获得华夏科学技术奖 18 项,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前列;22 个项目获得省建设优秀科技成果;累计审定省级工法 2264 项,认定“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企业 62 家,坚持示范引导,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优秀省级工法汇编》《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优秀示范工程汇编》,开展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强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截至“十三五”末,全省现行有效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208 项,涵盖工程建设活动的全寿命周期,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数字化交付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的进程,开展 BIM 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科学研究,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十三五”期间,全省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18 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总人数达到 168.53 万人,较“十二五”末增长 10.6%(2015 年152.43 万人);注册建造师总数超 28 万人,较“十二五”末增长5%。
 
市场开拓实现新格局。省外建筑市场范围已经拓展至全国 30个省(市、区),产值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省外建筑业产值共计 7.66 万亿元,较前五年翻了一番,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比重由年均 39.5%上升到年均 43.7%,年均增长率达 9.1%以上,千亿市场由“十二五”时期的 3 个(安徽、河北、山东)增加到 5个(增加了浙江、广东)。建筑领域合作范围向境外延伸,江苏建筑业企业已累计在世界范围内的 120 个国家和地区承接工程项目,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成功举办两场境外建设领域合作推介活动,承包工程覆盖了沿线50 个国家(2016 年为 42 个)。境外建设经营范围从过去的建筑施工,扩展至前期规划设计、中期建设施工以及科研攻关、新材料应用等全方位配套方案,部分骨干企业实现了境外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的一体化,“十三五”时期,全省建筑业企业境外市场累计完成营业额达 409.9 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 7.6%。
 
提质增效步入新台阶。“十三五”期间,江苏企业主申报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57 项(包括 4 项境外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137 项,获奖总数位于全国前列。积极开展江苏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建立配套政策,编制建筑工程质量品质评价标准,出台《关于加强江苏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编制出台《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篇》,贯彻质量标准化及品质提升理念,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立足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全面疏理建筑施工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出台《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9 版)》,加强“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危大工程”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监管。积极推进智慧工地的标准体系与评价标准研究,提升全省建筑业智慧化水平。
 
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以强化党的建设引领行业生产力与凝聚力提升,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以驻外办事处为依托,建立了出省企业地区党委,形成凝心聚力的坚强战斗堡垒,持续开展“党旗在项目飘扬”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江苏“建筑铁军”精神,全行业安全、诚信、效益与创新文化的认知度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上述成就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建筑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产业结构仍待调整。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在房屋建筑领域占比仍然较重,在轨道交通、水利市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领域虽然取得良好开局,但比重不高。在 5G 基站、城际高速铁路等新基础设施领域的参与度较低,产业结构发展仍不均衡。除此之外,我省建筑业国际化程度不高,国际市场业务领域层次较低,工程总承包与投资咨询能力不强。
 
综合实力仍待提升。我省企业经营领域较窄,资本运作能力不足,“高大难”项目管理水平不强。企业创新意识不够,科技投入占总产值的比重较低,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应用不足,技术装备化程度较低,龙头企业、各专业领域领军企业数量偏少。建造方式仍待升级。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仍然不足,缺乏配套的招投标、计价、管理等制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有待完善,投资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各项工程咨询服务仍零散化、碎片化。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模式仍有待探索,缺乏对应的管理流程、融资模式、激励机制及监督机制。以“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为核心的江苏新型建造模式仍缺乏技术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以及标准体系的系统化构建。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仍待加强。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年龄阶层脱节,缺乏新生力量。一线工人知识、技能方面仍然欠缺,专业素质不高。适应建筑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培养、评价需求的市场化、社会化主体区域布局不均衡,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受限,行业吸引力也逐年下降。与此同时,行业高端人才欠缺,不仅缺少领军企业家,还缺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方面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新型建筑工业化及智能建造等复合型人才,与行业发展要求不相匹配。
 
监管体系仍待健全。现有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还需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有待完善和整合,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体系有待建立。监管范围有待扩充,需建立针对城市更新、新型基础设施的监管体系。行业征信体系尚未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市场准入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有待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需跟上新时代的新要求,信息化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江苏建筑业提质增效,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和更高水平“建筑强省”的重要时期。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应认清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在危机中育先机、在变局中开新局。
 
新发展新机遇:“一带一路”倡议带来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RCEP 等多边协议创造新的发展机遇,我省建筑业要借机着力发展大型项目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握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培养龙头企业、发展国际工程的新机遇。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级自贸区建设成为市场新引擎,新基建、新业态发展带来新动力,为我省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效益变革带来重大利好。城市更新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建筑业提供发展新空间。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助推建筑业绿色升级、绿色发展,江苏建筑业应积极推动产业现代化升级,抓住绿色低碳建筑发展、研发新型环保材料与绿色建造适宜技术体系带来的新契机。同时,应积极响应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带来的新要求,完成建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金融新政策带来新发展,我省建筑业要持续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创造有力的金融环境,盘活企业存量资金,提高企业授信,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助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新形势新挑战: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未来的国际形势仍呈现不稳定、不确定的状态。从国内看,我国正着力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坚期。对建筑业来说,正处于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的进程中。后疫情时代,我们不仅要适应疫情常态化发展所带来的冲击,还要努力兼顾疫情防控与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这些都是我们所面临的巨大挑战。
 
(四)历史使命
 
党中央对江苏发展一直寄予厚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对江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到地方视察就来到江苏并作出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我们着眼于江苏在全国、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江苏作为全国建筑业改革的排头兵和示范省,建筑业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中,我们必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从中汲取思想力量、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不断转化为更大政治责任、重大历史使命、强大奋进动力,紧密结合建筑产业发展趋势和实践,脚踏实地,为总书记擘画的江苏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做出江苏建造新贡献。
 
要着力在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紧扣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打造建筑业改革新高地,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更多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成果,提档升级《江苏建造 2025 行动纲要》,全面塑造“江苏建造”新品牌,奋力建设“建筑强省”,进一步塑造以创新为核心的系统性竞争优势。力争在企业主体创新地位夯实、原始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形成新突破。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建造基地,传承弘扬实业报国、建筑工匠精神,持续提高江苏建造全球竞争力,力争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海外市场拓展、产业队伍等建设实现新优势,不断夯实基础能力建设水平。
 
要着力在建筑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着眼全国发展大局和国家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江苏作为国内众多产业循环发起点、连接点和融入国际循环重要通道的优势,高水平扩内需、促开发、畅循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打造安全稳定、有韧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产业链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培育 5-10 个具有市场和技术优势的本土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贯通全产业链的产业联盟,重点培育1-2 个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建筑产业集群。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两新一重”建设,加大“海外江苏”建设力度,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
 
要着力在率先实现新型建造方式提档升级上走在前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人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富裕等本质特征,为建筑业全体从业人员提供广泛、平等的职业发展、能力提升、价值实现机会。顺应现代化建设规律,根据国情本质特征和省情客观实际,在开展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省份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围绕我省已明确的“四个建造”方式转化运用,率先研究探索智能建造方式的提升转变,探索形成建造方式更新发展的战略路径和现实模样,巩固和放大江苏在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全局中的先行优势。实现先进工业化建造、重大装备制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全球化建造等方面融合发展。
 
第二部分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任务,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紧扣“强富美高”美好蓝图,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任务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体,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弘扬江苏“建筑铁军”精神,积极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和高素质人才队伍,深入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建设品质,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努力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深化建筑行业组织、管理和生产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建筑科技、质量安全、绿色建造、新型工业化、市场监管等制度创新,落实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发挥建筑业发展规划战略引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和产业发展规划。
 
坚持科技引领、绿色发展。准确把握科技和产业变革趋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建筑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强全产业链协同、多专业协同体系建设,推动智能建造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支持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协作,构建良好的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生态。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标准规范,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广绿色建材、精益化施工。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和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造,提前布局碳达峰“江苏建造”行动方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开放合作。注重把握不同地区、不同专业领域的发展特点,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切实增强政策的针对性、适应性、有效性和灵活性。适应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持续深耕省内市场,不断拓展国际和省外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建设、拓展 RCEP 等多边协议签署国市场,提升江苏建筑业开放发展水平。
 
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解决质量安全深层次矛盾,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建筑品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筑牢施工质量安全底线,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江苏建筑业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着力提升能力、夯实基础:一是在原有基础上构建更高水平的建筑强省、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的“四强”标杆和示范体系。不断提升江苏建筑业产业规模,加速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建筑强省;不断优化市级建筑业发展布局,丰富市级建筑业发展的路径,实现以多元化发展为导向的建筑强市;不断集中县级建筑业的发展优势,突出县级建筑业发展特色,形成以专业化为导向的建筑强县;不断拓宽建筑业企业专业领域,提升建筑业企业发展能力与手段,打造“江苏建造”品牌企业,形成以持续创新、多元发展、品质优先为导向的建筑强企。二是打造更高水平的“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的江苏建造“四造”体系。建筑业营业收入等规模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质量效益指标达到全国先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推动形成一批从事新基建、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等领域的龙头企业与人才;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力争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覆盖全产业链,江苏建造(2025)技术、产品和交付体系基本建成。三是以党建引领行业生产力与凝聚力提升,在江苏“建筑铁军”精神基础上,塑造以“履约诚信、文化传承、科技创新、价值追求”为核心的“江苏建筑铁军”“四核”新品牌。加强江苏建筑铁军的诚信建设,确保工程履约能力,形成以履约诚信为根基的建筑口碑;继续发展并传承建筑铁军“能干、苦干、实干”的精神文化,落实建筑铁军“速度快、质量好”的价值追求,形成以文化传承、价值追求为灵魂的建筑文明;全面落实建筑业智慧化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及提质增效,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建筑风标。
 
江苏建筑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核心指标
江苏建筑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核心指标
 
2.具体目标
 
产业规模:“十四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比例保持在 13%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 GDP 保持在 6.5%左右;力争千亿营业额县(区)达到 12 个;积极开拓省外市场,省外市场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比例为 45%以上;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建设,紧紧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边协议为“江苏建造”拓展境外市场空间创造的历史机遇。到 2025 年,国际市场营业额力争达到 120 亿美元。
 
产业结构:到 2025 年,基础设施领域产值占比达到 30%,工程总承包占比 5%,多元经营占比 30%;咨询业(含监理、造价咨询、勘察设计)与建筑业总产值比在 1:5 左右;产业集中度保持在 80%以上(甲级资质以上企业总产值计算);继续推动建筑强市、强县培育,建筑强市要发挥政策、实力、人才优势,不断培育建筑经济新增长点,不断完善地区建筑经济产业链配套建设;建筑强县(区)要积极扶优扶强、做精做专,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产业结构合理、专业配套完善的局面,“十四五”期间,全省力争实现建筑产业超过 5000 亿元建筑强市 4 个,产值超千亿元的建筑强县(区)12 个。
 
企业培育:“十四五”期间,鼓励企业提升投融资能力,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建设;进入前 80 强承包商(国内)20 家左右,进入 ENR250 承包商 8 家左右,力争 3 家企业实现产值超千亿元,进入前 60 强设计商(国内)4 家左右,进入 ENR250 设计商 2 家左右;具备工程总承包能力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骨干企业均在 150 家左右;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 55 万元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50 家,上市企业8 家,智能建造领军企业 1 家;逐步形成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各专业领域领军企业联合推进、一大批定位于智能建造全产业链细分领域的中小科技型企业为助力的“江苏建造”企业生态圈。
 
建造方式:国家级工法、省级工法、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积极推广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与管理方式,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 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 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 3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100%,大中型项目 BIM 应用率达 7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 60%,加强建筑机器人等建筑智能化装备应用,培育 100 家以上的智能建造新兴技术建筑业企业;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初步建成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场景应用;加快精益建造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打造 5 个以上的精益建造适宜技术应用项目。大力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和安全监管信息化,规模以上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覆盖率达 100%。
 
绿色建筑: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持续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新建建筑全面按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在2020年提高节能30%的基础上再提升30%,建成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对超过能耗限额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积极推广热泵分散供暖,提高建筑电气化应用水平。到2025年,全省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装机容量达500兆瓦,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新增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建筑能源比例达到8%。
 
质量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商品住宅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到 2025 年,商品住宅质量信息公示制度比率达 10%。江苏企业主申报获鲁班奖、国优奖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继续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良好形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持续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大型项目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施工评价优良标准。实现新建建筑垃圾再利用率超过 30%,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人才培养:构建覆盖新型企业家、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的建筑业人才体系,积极培育智能建造领军人才与技能人才,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以及教育培训与技能评价体系;到 2025 年,我省建筑业全产业链领军人才总数达40~60 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总数达 4000~6000 人,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比例达到 35%左右,注册人员占技经人员比例达到 25%左右,初步建成一支稳固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其中中级工以上建筑产业工人达 200 万人以上。
 
3.远景目标
 
到 2035 年,江苏建筑业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建筑业增加值在 2020 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人均收入实现翻一番以上,建成我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达成更高水平“建筑强省”,凸显“江苏建造”品牌价值。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内生发展新动能创新企业发展模式。鼓励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创新股权进退和激励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优势企业生产经营与资本运作两轮驱动,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由承包商向服务商、运营商转变;引导企业主动融合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创新商业模式,促进建筑业由低端经济向高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企业管理模式朝着平台化、集约化、标准化、智慧化方向深化推进,打造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和体系。
 
优化建筑产业结构。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综合甲级资质企业;鼓励企业参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融入包括 5G 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系统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开拓包括以老旧小区为代表的城市更新建设;大力推广物联网、大数据、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先进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推动生产装备、施工设备智能化升级,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升重大工程基础设施中省内企业的比例。
 
加强优势企业培育。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产权置换、兼并重组、体制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总承包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企业集团。通过优化配置、合理分工、科技创新,引导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引导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中小施工承包企业向具有较强专业技术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设计、专项施工发展,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持续推动全省建筑业企业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由生产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鼓励优势企业创办建筑科技产业园,孵化技术创新企业。加快培育具有装配式建筑整体解决方案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统筹建造全过程全产业链,推动相关企业以多种形式紧密合作、系统创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配套、技术先进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引导和推动省内外知名大企业集团与我省优势建筑业企业强强联合,形成优势互补,通过战略合作打造行业龙头,促使产业整合、协同发展的效应更加明显,形成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新亮点。
 
(二)全面深化改革举措,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助力我省建筑业企业平稳过渡;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切实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省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全面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各类证明事项,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资质审批后动态监管。强化个人执业制度管理,进一步明确注册人员权利和责任,提高注册人员执业实践能力,严格执行执业签字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推动注册执业证书采用电子证照。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理清管理边界和职责内容,整合执法力量,完善执法衔接机制,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从重视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响应
行业发展迫切需求,及时修改完善我省建筑业管理各项规范性文件,适时提请省人大修订《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使其适应行业发展规律和新时期高质量要求。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开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实施及创新监管研究》课题研究,结合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修订我省招投标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制度,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拓展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功能,加快推动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完善招标代理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评标专家日常考核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推动形成评标专家良性常态化管理机制。
 
深入推进工程造价改革。以工程造价市场化、信息化、法制化和国际化为导向,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建立健全计价依据体系,完善多层级工程量清单计价机制,规范费用组成和计费方法。研究制定指标指数数据标准,引导建立多元化的工程造价大数据平台,为国有投资工程造价控制提供科学、合理、可靠的造价数据支撑。着力构建合同计价体系,发布合同示范条款,引导工程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调整、支付工程价款。激励造价咨询企业发挥专业优势,从以传统的结算审核业务为主转向全过程造价咨询,提升造价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造价行业提质增效。
 
探索工程监理转型发展。强化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权利和责任。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政府购买监理质量安全巡查服务。支持监理行业向全过程咨询服务转型。推进信息技术在工程监理中的应用。
 
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提升保函替代率。加快推进银行保函制度,探索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健全工程质量保修和投诉处理机制,稳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一步明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范围、保险期限、承保模式、理赔机制等,规范第三方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服务行为。全面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全省建筑施工安责险事故预防、快捷理赔、费率调节等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推动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多层次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强化事故预防和风险防控能力,促进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营造融合发展新业态
 
推进工程总承包实施。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国资先行、稳步推进原则,在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前提下,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方式。实行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专栏1:工程总承包培育专项
 
1.明确工程总承包工作目标。各地每年要明确不少于 20%的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至 2025 年,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2.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活动。企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应当在完成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发包。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3.加强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管理。企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况外,合同价款一般不予调整;期中支付、结算审核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可调部分进行费用审核,对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审核。
 
4.推动工程总承包向全产业链延伸。探索工程总承包延伸全产业链服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推进全过程 BIM 技术应用,促进技术与管理、涉及与施工深度融合。
 
5.培育工程总承包单位。支持各地将已经承担了工程总承包任务且综合实力较强、合同履约情况良好、质量安全水平较高的单位培育成工程总承包骨干单位,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优先进入工程总承包市场。至 2025 年,全省培育发展 200 家以上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单位。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鼓励投资决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融合发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企业向产业链前后进行服务延伸创造条件;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培养一批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的综合型人才;引导企业建立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和项目管理体系。
 
试点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在有条件的地区和民用建筑工程中试点建筑师负责制,依据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明确建筑师相应的设计责任和咨询管理责任,拓展服务范围,发挥建筑师对建筑品质的管控作用。结合试点情况及我省实际,研究建立与建筑师负责制相关的配套措施。
 
全面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的原则,推动全省政府投资工程建立健全集中建设管理体系,持续促进集中建设各方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全过程动态监督,持续完善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实现“运行规范有序、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的目标,促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和投资效益更加高效。
 
(四)推动建造方式升级,实现江苏建造能力新跨越
 
提升装配式建造能力。大力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鼓励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采用钢结构,积极探索钢结构技术体系在住宅和农房等项目中的应用。积极推广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成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研究制定装配化装修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范本。同时,积极探索装配式建造适宜技术在市政、轨道交通、园林、村镇建设及城市更新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推广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和数字化设计手段,促进多专业协同设计,提升装配式建筑标准化、系统化、集成化设计水平。推动构件和部品标准化,编制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推进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板等通用构件及部件的工厂化生产,促进“三板”标准化推广应用。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相关标准图则,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的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供应体系。优化施工工艺、工法,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精益化施工相适应的装配化绿色施工方式,促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造、精益建造、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推动生产装备、施工设备智能化升级,推广先进适用的工业化生产成套设备、模具、运输设备、装配化施工专用设备及机具等。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集成应用,利用信息手段对构件和部品部件进行全程跟踪和追溯,建立完善的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新型建筑工业化上下游协同,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的产业互联网平台。
 
构建智能建造应用体系。加快 BIM 技术在全省大中型项目应用占比,普及基于 BIM 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促进设计企业实现基于 BIM 的协同设计;提高 3D 打印技术、建筑机器人技术运用于建筑部品、构件生产的规模化水平;普及物联网技术与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提高工程项目的信息采集能力;拓展智能化技术(包括智能穿戴设备、3D 扫描仪、建筑机器人等)在施工中的应用,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安全风险;挖掘 5G技术、云计算技术在工程建设管理及设施运行监控等方面应用潜力;提高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用于工程决策分析的应用水平;发挥区块链技术在保证建筑信息安全中的作用;以 BIM 技术为核心,创新集成包括 5G、区块链、人工智能、3D 打印、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拓展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不断建立和完善智能建造的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
 
专栏2:智能建造专项
 
1.BIM 技术应用。加快推进有自主知识产权 BIM 建模软件、设计和施工应用软件研究开发。推动 BIM 技术在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方面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2.大数据技术应用。加快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技术应用,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工程施工中的违章事故及安全隐患历史数据挖掘分类,对现场人员行为安全数据定期统计,根据分析的数据趋势,制定安全施工管理措施,及时消除现场隐患,为安全施工管理提供数据保障。
 
3.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加快人工智能在工程项目方案决策、施工管理等场景中的应用,提高现场作业效率。实时监控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管控、工地现场重大危险源作业情况,排查潜在施工错误和安全问题等,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4.云计算技术应用。加快解析服务、云数据、云存储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应用,结合大数据、物联网、在线监测等技术,加强跨平台的数据诊断、预测、分析、管理,实现实时监控、快速响应和高效的建筑生产施工。
 
5.物联网技术应用。加快传感器、高速移动通讯、无线射频、近场通讯及二维码识别等建筑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推动施工资源优化、施工技术改进及施工管理强化,强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集中性和全面化。
 
6.移动通讯技术应用。加快 5G 技术在施工现场的智慧监控、高频扫描、数据传输与处理、无线传感等方面的应用,精确把控项目进度,解决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协同性差,缺乏动态性、时效性与精准性等问题,提高施工管理的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
 
7.3D 打印技术应用。加快 3D 打印技术在建筑部品、构件生产中的应用,利用3D打印技术灵活性的特点,解决结构较为复杂难以制造出与之对应的模具的问题,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
 
建立项目层面和服务设计阶段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实现协同设计与碰撞检测、可视化设计交流、设计分析及优化等设计规范;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实现产品信息标识,推广智能化生产;建立服务施工阶段的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实现人员、材料、设备信息的采集及汇总分析,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进行智能化管理;建立服务运维阶段的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实现建筑物空间、资产、维护、能耗及安全疏散管理。建立企业层面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围绕企业的核心业务和内部管理,逐步研发或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协同管理系统;建立省级层面智能建造产业互联网管理平台和面向不同用户、不同终端,覆盖省、市、县、企多层级、多角度、全方位的全省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实现行业内各种资源重组和整合、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专栏3: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专项
 
1.搭建招投标平台。明确招投标平台的基本功能模块,如企业招标管理、投标管理、评选管理、风控管理等,建立招投标平台的体系架构、软件架构、安全架构,鼓励全省企业应用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服务。
 
2.搭建产业工人管理平台。明确产业工人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模块,如工人的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管理、流通管理、社保管理等,建立产业工人管理平台的体系架构、软件架构、安全架构,鼓励全省建筑工人进入管理平台。
 
3.搭建建材交易平台。明确建材交易平台的基本功能模块,如材料报价管理、库
存管理、质量管理等,建立建材交易平台的体系架构、软件架构、安全架构,鼓励建
材生产厂商及购买方通过建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4.搭建机械租赁平台。明确机械租赁平台的基本功能模块,如机械租赁价格管理,机械流转管理等,建立机械租赁平台的体系架构、软件架构、安全架构,鼓励机械持有方及租赁方通过机械租赁平台进行交易。
 
建立涵盖建设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的全过程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包括技术标准体系、应用管理标准体系、产品标准体系、交付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建筑业企业、建筑产业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制定满足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应用的招标示范文件、合同示范文本和技术费用标准,推动智能技术应用;构建先进适用的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包括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等。
 
拓展绿色建造发展布局。研究建立包含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全过程的绿色建造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大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数字化加工的建造模式。加速推广应用新型建造技术、工艺和环保新材料等。将绿色施工要求纳入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项目全过程绿色施工动态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提升全省绿色施工水平。鼓励采用钢支撑等新型支撑体系替代混凝土水平支撑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加强临时设施和永久设施的结合利用。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
 
专栏4: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专项
 
1、碳达峰与碳中和政策制定:摸清我省建筑业碳排放时间与空间分布格局,把握各地发展情况差异,因地制宜制定合理可行的建筑业碳达峰与碳中和专项制度,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引导。
 
2、碳达峰与碳中和技术创新:针对建筑业高能耗低效率特点,从能源结构、施工工艺、建筑设备、物业管理等方面强化技术创新,研发新型节能环保材料,推广适宜性降碳建造技术,改变传统建筑运维模式,科技赋能建筑业碳达峰与碳中和。
 
3、碳达峰与碳中和路径探索:立足我省各市建筑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明确各市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配以相对应的政策保障,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坚决取缔。
 
4、碳达峰与碳中和文化塑造:宣传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现实意义,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攻关,为民众提供低碳绿色的节能建筑,把低碳发展作为建筑业新的考核标准。
 
推进精益建造广泛运用。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精益建造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企业着力转变传统的低效能、高能耗发展模式,致力于实现建造全过程的浪费最小化、产品质量精品化、用户价值最大化。组织力量深入研究精益建造核心理论和关键技术,并根据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实际进行分类指导。支持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精益建造管理标准体系。推进精准设计,形成企业精细化设计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精准化施工,标准化施工工序,融合企业流程与标准,形成作业层面与管理层面的工序标准体系,实现流水化作业与精准施工,夯实精益建造发展基础。鼓励企业研发精益建造软件和平台,提高项目与企业各环节沟通效率,不断提升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除此之外,还要通过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精益建造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育,为企业全方位实施精益建造提供支撑。
 
(五)坚定不移走出去发展,拓展建筑产业发展新空间巩固扩大省外建筑市场份额。鼓励企业加强与兄弟省市和地区的战略合作,与大型央企建立战略联盟,积极参与传统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城市更新改造,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一体化等国家发展战略大局,在巩固本省建筑市场份额的同时,扩大省外市场。定期举办江苏建筑业企业推介活动,扩大“江苏建造”品牌影响。
 
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积极开展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工程咨询、标准规范等建筑业全领域、各层级交流合作。逐步消除行政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在 BIM 技术、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等领域的合作,持续提升建筑业工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区域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企业、人员培训和建筑材料等信息充分共享。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和电子证照,实现区域政务服务事项无纸化和“零跑腿”办理,提升区域建筑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积极拓展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积极推动“建营一体化”,支持建筑业企业跟踪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 签署国家等投资热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国外承包项目合同额、贷款额超过一定数量的,纳入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建立我省建筑业企业在国际建筑市场活动信息数据平台,实现企业间信息和资源的互通互享,加强对境外市场环境的预估,对经济、政治风险的预警;发挥国际产业联盟带动作用,鼓励企业联合国内大型外向型建筑业企业,或与项目所在国企业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共同承包国外大中型项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推动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建营一体化,形成智力、技术、资金、装备、管理、标准和劳动力联动输出。
 
积极延伸全产业链市场空间。鼓励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形成建材、装配、施工、维护、运营等稳定的供应链、产业链。探索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业主、设计方、监理方、专业分包商及供应商集合成为一个整体的网络组织的供应链方式,引导大中型企业在投融资、设计咨询、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领域拓展业务,逐步实现由建造建筑产品向经营建筑商品延伸。积极为企业在采购、建设、大数据处理等方面拓展产品市场空间创造条件,应用建材采购电商平台等商业新模式,加快推进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建设,依托金融科技力量结合企业信用评价,打造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专栏5:江苏建筑业“走出去”发展专项
 
1、提升江苏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实力。持续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加快技术创新步伐,牢固树立江苏建造在超高层、深基坑、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领先技术实力;拓宽海外工程融资渠道,强化项目运营能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实力雄厚的国际工程承包商。
 
2、优化江苏建筑业全球化市场布局。以共建“一带一路”、RCEP 签署等为重要契机,抢抓国际市场机遇,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实现国际市场营业额 120 亿美元,鼓励企业参与难度大、利润高的大型复杂项目。
 
3、开展江苏建筑业“走出去”人才培养。以国际工程为契机,鼓励青年建筑业从业者参与海外工程,培养一批管理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出台一系列激励与扶持性政策,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4、树立江苏建筑业“走出去”国际形象。扩大对外开放程度,鼓励企业参与标杆性工程投标,为全球化建造品牌塑造树立立足点;完善激励机制,为企业搭建对外窗口,培育企业国际化战略意识。
 
(六)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工程质量品质提升。进一步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大力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进一步发挥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探索开展区域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评估,构建能准确反映我省不同地区工程质量水平的评价体系及其实施路径。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着力夯实工程质量基础。持续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实施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强化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落实,积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行商品住宅预售联合审查制度,将住宅工程质量与预售许可挂钩,夯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手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机制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保证建设资金到位和工程款支付,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方案编制、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等环节管控,推动将超危大工程纳入信息化动态监管。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多渠道加强隐患排查,基本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构建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完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分析,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实现智慧工地全面覆盖。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明确智慧工地技术标准,深入开展智慧监管应用。推动 BIM 技术、5G、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智慧工地中的集成化应用,实现施工过程相关信息的全面感知、互联互通、智能处理和协同工作。优先应用安全智慧监管,并逐步推进材料管控、质量管控、绿色施工等关键技术应用全覆盖,逐步形成完善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建立智慧工地认证标准和规范并开展认证;加强示范引导,指导创建智慧工地示范片区,推动智慧工地应用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普及。智慧工地项目端设备购置及系统维护等费用纳入建安工程造价。充分发挥建筑业工伤保险预防机制作用,打造基于大数据避免用工风险的“建安码”,逐步建立基于信息化大数据的全省劳务人员安全行为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实现现场劳务队伍和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行为的违规违纪惩处信息以及职业技能、学习能力、履约能力、职业健康等信息的大数据共享,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一人一码”。
 
专栏6:“建安码”专项
 
1.加快推动“建安码”建设。聚焦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文化素质不高、培训教育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打造避免用工风险的“建安码”,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逐步建立基于信息化大数据的全省劳务人员安全行为数据采集分析能力,与实名制管理平台系统实现相关信息共享。
 
2.完善“建安码”信息数据采集。实时反映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档案,如身体条件、建康状况、工作技能、培训教育、上岗证书、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不良安全行为等信息,促进作业人员减少“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3.充分发挥“建安码”作用。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为基础,实现“一人一码”,输入身份证号即可动态形成“绿、黄、红”3 色二维码,“红码”用工不得从事施工现场相关作业,对“黄码”用工系统自动作相应提示,帮助施工企业在用工前快速查询了解合作劳务单位队伍和工人的相关信息,提前排除用工风险,促进用工企业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规范用工现场安全行为,降低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七)培育产业人才队伍,筑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基础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加快试点推广自有工人队伍培养模式体制;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研究探索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推动建筑工人技能等级提升;搭建“互联网+人力资源”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建筑工人有序高效流动;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针对性培养行业和企业迫切需要的各类工人工种。
 
专栏7: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专项
 
1.强化自有工人队伍培养。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企业以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紧缺工种为主,吸收劳务用工中的优秀人才,培育具有一定数量、稳定的高技能自有工人队伍。
 
2.推进用工制度改革。搭建“互联网+共享用工”平台,将线下用工管理和线上数据信息结合,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工人的培育、派遣、管理,促进建筑工人与工程项目高效精准对接。
 
3.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完善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技能评价方式,在 5 年内实现建筑类主要工种和紧缺工种的培训、评价全覆盖。
 
4.建设建筑人力资源产业园。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 3-5 个建筑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人力资源集聚的综合服务基地。
 
5.保障建筑产业工人权益。加强党建、工建引领,逐步把劳务企业纳入行业规范管理,营造和谐劳动环境,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工人安康素质,切实保障建筑产业工人相关权益。
 
全面提升人才能力素质。培养一批建筑业企业家、领军人才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强化建筑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及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培养,加强贯穿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完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发挥企业教育培训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学一体化”“互联网+培训”等先进人才培养方式;建立多元化评价机制,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途径;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建,推动职业能力提升;鼓励和支持住建系统从业人员在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注册学分账户,建立建筑人才职业培训电子档案,推动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
 
提高建筑工人权益保障。加强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不断改善个人生产和生活环境;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以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为重点,实现建筑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切实落实思想基本制度,探索将执法人员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监管,健全根治欠薪各种工作机制;加快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工会在团结工人的主动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不断优化公平开放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政策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制定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目录,规范信用信息认定,实行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工程质量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的规范化,健全过惩相当的信用惩戒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完善江苏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公开力度。
 
创新市场监管模式。整合完善信息化市场监管平台,加快完善系统功能以及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互通。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基于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市场监管,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公开,扩大建筑市场监管数据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范围。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逐步建立统一开放、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站位,保证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各级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积极推动成立省级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落实,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指导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工作计划、目标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地。激发各方面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各金融机构应对建筑业企业采取差别化授信政策,对行业中经营状况好、信誉佳的企业可通过开展施工合同融资贷款、应收账款融资贷款等业务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发展保理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智能建造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争取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建立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加大对建筑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对取得发明专利、建筑工法,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评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分析解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积极宣传规划实施成效,吸引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举办争优创优等各项活动,鼓励优秀人才、优秀项目、优秀企业参与评选,调动全行业积极性。加大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市、建筑强市(县)、优质工程、新型工业化、智能建造等示范项目的宣传,提升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建筑业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发布制度,严格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定期对建筑业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政策出台情况、标准规范编制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并进行结果通报。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体系,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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