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各区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各区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
根据省、市下达的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市城建局对各区建设部门报送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资料进行了收集和汇总,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进行了综合测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各区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方面的推广运用和日常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了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市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市城建局按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和测评,其中蔡甸区、武昌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江夏区、江汉区、新洲区、经开区8个区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完成情况全市靠前。(各区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发展装配式建筑。
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120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7% 。东湖高新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完成情况较好;黄陂区、硚口区、青山区、汉阳区、经开区未完成目标任务。
全市共确定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9个(其中省级9个、市级20个)。蔡甸区、经开区、武昌区、东湖高新区、汉阳区完成情况较好;江汉区、新洲区、黄陂区无示范项目。
(二)新建建筑节能。
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设计审查项目1548个,建筑面积3004.54万平方米;全市新增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项目2909个,面积3105.21万平方米。各区均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100%。
(三)绿色建筑发展。
全市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96.85%。洪山区、青山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经开区、蔡甸区、黄陂区通过设计审查绿色建筑比例高。
全市获得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识69个(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数44个)。蔡甸区、东湖高新区、青山区获得星级标识数量多。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全市竣工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1002.78万平方米,完成目标的167.13%。青山区、新洲区、黄陂区应用率比例高。
(五)“禁实”、“禁现”、“推散”及绿色建材工作。
全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为4610.32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使用率100%;预拌砂浆生产供应量为233.05万吨,应用率99%;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为790.72万吨,散装水泥应用率82.69%;全市在建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100%;新增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标识7个。
(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全市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为374.84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的535.48%。江汉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经开区、江夏区、新洲区均超额完成;东湖高新区、黄陂区未完成目标任务。
(七)新增建筑节能能力。
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达到47.16万吨标准煤,完成年度目标的147.38%。
三、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推进目标分解,落实工作措施。
各区认真谋划各项节能任务,统筹安排、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江夏区、新洲区、蔡甸区加强顶层设计,成立多部门协调的工作领导小组,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东湖高新区、武昌区、江汉区、东西湖区结合区域发展特点,在某一单项节能工作抓实、抓细、抓发展。
(二)严格监管体系,提高行业水平。
各区不断完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监管体系,通过开展日常监管、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多种方式并存,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率100%。同时,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开展全面综合检查,针对资质管理、质量行为、绿色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认真筛查,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坚持全面发展,保质保量提升。
各区结合自身特地,把控关键节点,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装配式产业基地建设,全市入选省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9家,入选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9个。江岸区、江夏区改进工作方法,推广应用面积增长多。
各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标准,绿色建筑提质扩面、建筑能效稳步提升。蔡甸区新增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较多;东湖高新区、汉阳区各有2个项目,蔡甸区、经开区各有1个项目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
各区以老旧小区改造、工业园改扩建、公共建筑改造等为契机,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江汉区、汉阳区完成的改造面积占比靠前。
各区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在施工图设计说明、工程监督告知书、节能备案表中严格落实了可再生能源应用相关要求。同时,探索太阳能光伏、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模式。蔡甸区中法生态城设立了综合性的区域能源站。
各区积极响应省、市管理要求,年内先后开展砂石原材料排查、扬尘防治、创文创卫、违规站点拆除、安全检查、车容车貌整治、治理超载等专项行动,显著提升行业质量、安全及绿色生产管理水平。东湖高新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辖区内站点绿色生产设备设施达标率排名靠前;黄陂区、新洲区均有企业获取绿色建材及绿色生产星级评价标识。
(四)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全民节能。
各区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积极宣传和倡导全民建筑节能意识和绿色建筑生态理念,同时对从业人员开展专项技术标准的培训。汉阳区、蔡甸区在节能宣传周活动中以展板、发放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共发放500多册;江夏区举办专业培训会,300余人参加培训。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装配式建筑方面。
各区的装配式建筑推广运用工作发展不平衡,且存在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推进阻力较大,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滞后,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方面。
各区的高星级高质量绿色建筑比例较少,且存在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公共建筑、大型公建示范带头效应不强,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作方面尚未开展等问题。
(三)预拌混凝土(砂浆)方面
各区的日常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且存在部分站点绿色生产管理水平偏低、标准不高,质保体系存在薄弱环节以及试块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顶层设计,强化目标管理。
各区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城乡建设工作要求,以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为目标导向,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预拌混凝土(砂浆)方面的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产、高效能治理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深化监督检查,规范行业发展。
各区应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加强各类新标准和规范的学习和落实,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等方法,规范行业发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社会认知。
各区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发布行业发展最新动态。通过组织交流会、宣传会(论坛)和示范项目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
附件:2021年度各区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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