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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引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助力深圳用四十年时间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为深圳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全面开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新征程的重大背景下,建筑业将在“十四五”时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揭开新的历史篇章。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认真组织编制《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时期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和总体安排,有助于我市建设宜居城市、枢纽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对于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就“十四五”时期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背景、职责使命、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作了系统阐述,是指导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深圳建筑业发展四十年的历史回顾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四十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建筑业广大从业者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最早的拓荒牛,经过四十年的披荆斩棘、拼搏奉献,创造了世界城市建设史上的奇迹,绘就了一幅燃烧激情、干事创业的壮丽画卷。
 
——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四十年前蛇口工业区的“开山炮”,拉开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的序幕;国贸大厦“三天一层楼”,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成为改革开放解放生产力的象征;地王大厦、京基100、平安金融中心,不断刷新“深圳高度”。昔日的边境渔村,现如今已成为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科技领先、享誉全球的现代化都市。
 
——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深圳经济特区创办初期,建筑领域率先冲破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引入市场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试验,放开建筑市场、建材市场,实行工程招标投标、设计方案评选、施工监理,推行EPC总承包。深圳以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精神,一直走在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最前列。
 
——全面助力民生事业发展。经过四十年拼搏建设,深圳既有房屋建筑达60万栋,总建筑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基本解决了住房短缺的问题;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供电、电讯等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全市人民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升作出了重大贡献。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截至2020年末,全市累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9项,鲁班奖84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48项,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156项,绿色建筑创新奖18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21项,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233项,获奖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建设领域形成创新科技成果6000多项,发布工程建设标准规范144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筑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水平全国领先,建设科技领域涌现了一批领军人才。
 
——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大幅跃升。截至2020年末,深圳建筑业企业从改革开放初期不到60家,增长至4000余家,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勘察综合甲级企业各10家,从业人员达87.6万人。吸引了中建科技、中建科工等一批大型央企落户深圳,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等专业领域涌现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和高科技企业。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评价中,前100强企业深圳占67家。深圳建筑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展现了特区建设者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优秀品格。无论是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时期,还是在发生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深圳建设者都展现出了逢山开道、遇水架桥、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坚韧品格。2020年年初,在我国遭遇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危难时刻,深圳建设者再次表现英雄本色,积极参与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为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作出重要贡献。在深圳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项目建设中,更是风雨无阻、日夜兼程、勇敢逆行,1万余名建设者在20天内建成了5.9万平方米可提供1000张床位的“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为深圳赢得战“疫”的全面胜利提供了可靠的硬件支撑。
 
第二节 深圳建筑业发展“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圳建筑业得到快速发展,建设品质得到有效提升,“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已全面实现,建设领域的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时期我市建筑业的规模和效益实现稳步增长,建筑业总产值累计完成17754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63%;建筑业增加值累计达到3723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75%。2020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778亿元,较2015年实现了翻一番;建筑业增加值947亿元,位列全省第一,占全市GDP比重的3.42%。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达到385亿元,过去5年增长1.79倍;工程造价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7亿元,过去5年增长1.26倍;工程监理行业的营业收入达到了278亿元。
 
——转型升级蹄疾步稳。建设项目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水平持续提升,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3446万平方米,汉京金融中心、中建钢构大厦等6个项目获评住建部首批《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范例项目,形成覆盖建设、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咨询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孵化培育了1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9个省级基地及31个市级基地。坚持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累计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78部。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成效显著,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落实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06亿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总面积9598万平方米,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591个。18个项目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其中一等奖8个,占全国一等奖总数的16%。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监管,推进建筑废弃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量约5578万吨。截至2020年末,拆除废弃物累计综合利用量2319万吨,利用率超过95%。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认真贯彻《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深入落实“质量提升24条”,实现对危大工程的分级分类台账化管理。建立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监督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落实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效能管理,新增各类国家级奖项149项,其中,鲁班奖18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5项。
 
——深化改革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新一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制度,率先建立“区块链+招标投标”平台,成为全国首个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城市。推广与国际接轨的工程管理模式,全市共计23个项目推行建筑师负责制,191个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人工智能辅助审图试点,推行限时联合验收和区域评估,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建筑业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是建造方式依然比较粗放。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绿色建造转型迫在眉睫,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格局亟待形成。
 
二是科技创新还未成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建设科技创新投入不足、能力较弱,建筑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建筑信息模型(BIM)成果交付、审查、归档体系亟待建立,工程监管信息系统有待完善。
 
三是工程组织模式呈现碎片化。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设计、生产、施工脱节的现象,建筑产业融合发展不足,难以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有效整合。
 
四是质量安全监管有待创新。传统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难以适应现代建筑业发展的新要求,部品部件的质量认证体系尚未建立,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工程造价、检测检验、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五是建筑企业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我市缺少具有辐射带动能力和产业整合能力的行业领军企业,专业细分领域同质化竞争严重,“专精特新”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高层级复合型技术人才数量紧缺,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水平不高,建筑产业工人的培训机制有待完善。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为深圳建筑业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一是国家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为我市建筑业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发布实施,深港合作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将进一步提升深港建筑领域合作水平;三是国家大力推进新基建、新城建,为推动建筑业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四是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倡议将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五是我市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5G等高科技领域的产业优势,将为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也面临着以下挑战:从国际环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大变局加速演进,对深圳建筑业“走出去”造成影响。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筑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任重道远。从行业趋势看,建筑企业资质、工程造价、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对建筑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建设宜居城市、枢纽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的目标,加快建筑工业化、绿色化、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国际化步伐,全力打造“深圳建造”品牌,全面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新征程,不断推动深圳建筑业开创新局面、再创新优势、铸就新辉煌。
 
第二节 职责使命
 
本规划所称的现代建筑业是指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在工程全生命周期内整合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合理的建筑业以及与工程建设活动相关行业的总称。现代建筑业涉及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基础的“新城建”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包括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多个行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征程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使命。
 
——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产业。现代建筑业基本任务是推动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将固定资产投资由货币形态转化为实物形态。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结构决定着未来的生产力水平和产业结构,是带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源之一。其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具有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劳动密集等特点,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及其建设过程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深圳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具有重大影响。
 
——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贡献者。现代建筑业具有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涉及面广等鲜明特点,其外向型经济特征可在更为广阔的空间创造经济效益,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对深圳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现代建筑业的组成部分,在推动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现代建筑业还带动了机械设备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多个行业的发展。
 
——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能有效促进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十四五”期间,深圳基础设施建设将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期,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香蜜湖新金融中心、西丽高铁新城等规划建设提速,现代建筑业在推动我市现代化城市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文明典范的窗口行业。建筑是凝固的艺术,也是凝固的历史。建筑书写着城市建设发展历程,是承载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工程建设活动是展现城市活力、体现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运营维护等活动从不同的角度映射着一座城市的文明。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标志性建筑的相继落成、文明施工水平的不断提升,现代建筑业将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展现出深圳的城市文明风貌。
 
——民生幸福标杆的重要支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了“民生幸福标杆”的定位和“住有宜居”的要求。“十四五”期间,深圳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持续开展大规模建房行动,不断提升住房建设的效率和品质,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的关键领域。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为城市带来“绿色效应”,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对深圳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具有关键作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筑工业化、绿色化、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国际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筑业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创建宜居城市、枢纽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1.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2025年,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约占GDP的3.5%;建筑业总产值达到7000亿元;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730亿元、300亿元;工程造价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2亿元。
 
2.科技创新引领行业发展。各类领军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达到较高水平,其中,总承包及装饰类企业R&D经费投入比重达到3%、勘察设计类企业达到4%、技术服务咨询类企业达到5%。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设工程得到广泛应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基本建立。新增建设科技计划项目200项,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160项。与国际接轨的“深圳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少于80部。
 
3.绿色建造体系全面建立。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深圳主要建造方式,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万平方米,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60%,新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个。绿色建造、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新建民用和工业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不少于500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总量达到6000万吨。力争建筑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
 
4.BIM技术应用全面推广。建立较为完善的BIM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推进BIM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创新应用,形成较为安全、成熟的BIM技术应用生态环境;全市重要的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项目建立BIM模型,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实现城市全要素数字化、城市运行实时可视化、城市管理决策协同化和智能化,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
 
5.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新增鲁班奖、詹天佑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绿色建筑创新奖等国家级奖项120项。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及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智慧工地覆盖率达100%,工程建设验收合格率达100%。
 
6.企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形成“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商+链节骨干企业”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1~2家千亿级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建筑企业,5~10家百亿级的行业知名企业。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行业全国百强企业数量不低于100家,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0家。在装配式建筑、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绿色环保等细分行业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和“隐形冠军”。
 
7.产业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信息化等培训体系。新增产业工人培训基地20个,完成50万人次在深产业工人培训。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大力发展绿色建造,深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以绿色建造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的绿色建造方式,打造一批绿色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在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推行绿色建造。开展深圳市绿色建造项目评价标准、计价依据研究工作,构建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绿色建造标准体系,推动形成涵盖策划、设计、生产、施工、运营、拆除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融合的绿色建造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设计理念。推行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对超大体量公共建筑和新建超高层建筑的管控,在城市更新中防止大拆大建。引导建筑师树立绿色发展设计理念,鼓励采用被动式设计,谨慎大规模使用玻璃幕墙,设计体现深圳特色和时代风貌的低能耗、低负荷建筑。运用科技引领设计创新,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综合优势,落实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建造与建筑风貌有机统一的建筑设计要求。
 
打造装配式建筑“深圳品牌”。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行动方案,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推动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促进装配式建筑从房屋建筑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全面拓展,大力推广应用集成模块化建筑,积极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示范。推动装配式建筑基础性技术研发、转化和应用,重点突破部品部件工业化智能制造、装配式施工工艺工法、工程质量检测监测等核心技术。健全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加快编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装配式车站医院学校、集成模块化建筑等技术标准,不断提升建筑标准化、部品部件的产品化和通用化水平。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
 
打造绿色建筑之都。出台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交付、运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实施绿色建筑高质量行动计划,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行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及以上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要求,超高层建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推动市重点区域形成高星级绿色建筑集群,推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率先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向节能建筑、绿色建筑提供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融资对接服务。
 
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制定建筑碳达峰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建筑碳排放管控机制,完善建筑碳排放控制标准、技术及产业支撑体系,强化基于碳排放限额管理的建筑全生命周期低碳设计、施工和运营。持续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规模化应用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产品和技术,支持光储直柔、直流微网等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全面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打造一批近零排放示范建筑、园区、社区。建立城市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统计、审计、监测及公示,探索建筑碳排放权交易等建筑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实现建筑用能端和电网供给端的智慧响应。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和标准体系,重点推动一批高能耗、低能效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结合实际开展空调、电梯、照明、非节能门窗、立体绿化、遮阳设施的综合性节能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同步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
 
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运输备案、消纳备案、电子联单管理等制度,大力推广应用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对全市建筑废弃物全流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智慧监管。积极探索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开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编制综合利用产品及适用部位目录,提高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落实扶持建筑废弃物减排和综合利用项目的优惠政策,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使用。
 
第二节 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加大BIM技术应用力度。不断完善我市BIM应用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BIM技术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统筹,统一交付、存储要求。建立全市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BIM平台,积极推行BIM正向设计,大力推进BIM技术全生命周期集成应用和全数字化交付,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实现多场景智能化应用。升级改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BIM技术应用推动审批监管提质增效。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市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加快推进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创新,开展BIM研发应用企业的引进、孵化、上市、产业集群培育工作。
 
完善建设科技创新体系。研究制定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研究、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到成果推广的全过程建设科技创新体系,推进与技术创新相适应的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建设科技创新评价体制机制,科学准确衡量我市建设科技创新发展水平,助力提升建设行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建设科技委员会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其作为高端智库的决策咨询和科技引领作用,开展重大项目技术论证和涉及质量安全的新技术应用论证,促进建设科技的跨领域交流,为我市住房建设、建筑工务、交通运输、水务、城管等部门提供更全面、更权威的指导意见和智力支持。
 
建立完善科技创新资源投入机制。完善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落实《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向绿色建造、智能建造、数字化技术建筑应用等创新内容拓展。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将招标投标节约资金作为推动建设科技创新措施费用的具体办法。
 
拓展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升工程建设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不断完善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提升施工图审查的质量与效率;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智能装备设备在施工中的应用;综合利用5G、物联网、智能穿戴设备等技术建设智慧工地;利用区块链技术加强建筑材料与建筑废弃物的溯源与追踪管理。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数字化建造系统,推动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
 
打造建设领域的“深圳标准”体系。制定工程建设标准专项政府规章,积极构建多元化工程建设标准供给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积极研究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开展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标准建设,着力提升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绿色低碳、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既有建筑维护改造、公共设施和民生工程、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标准建设水平,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方标准底线控制要求,完善公共住房、公共建筑、公共工程建设标准,探索制定本市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以高标准支撑工程建设高质量。推进专业机构建设,组建市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市建设工程标准学会。深入开展标准区域化和国际化交流合作,加强标准专业化、国际化人才培养,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标准的工程标准化重点单位和机构。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
 
推动城建档案管理转型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市区两级的城建档案管理机制,完善城建档案工作网络,统一业务标准,实现全市建设工程目录信息共享利用。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纸质、电子“双套制”接收模式,建立工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实现对建设工程BIM模型的接收。开展城市建设声像和数字档案采集和接收,推动实现对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实时数字化。持续推动城建档案管理数字化转型,促进城建档案信息融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建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节 创新工程组织模式,提升现代建筑业管理水平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按照国际通行商务规则,完善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投资评审、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和工程结算制度。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管理,按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展,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开展工程总承包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的评选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每年不少于20%的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积极采取“IPMT+EPC+监理”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推动“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五大环节全面受控,切实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新增一批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并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每个重点区域至少推进一个建筑师负责制项目。探索建立责任建筑师执业资格考核、执业保险、收费及奖励等制度。实施建设过程关键节点的责任建筑师团队成员项目实名制,保证建筑师团队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控。
 
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咨询服务。支持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专业化咨询企业做精做专,鼓励有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提供集成化、多样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形成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咨询服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格局。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推动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发展。
 
完善政府工程代建制。深入总结代建制发展经验,以提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导向,完善代建制相关的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在发挥政府工程管理机构集中管理优势的同时,探索市场化代建模式发展。强化工程代建活动中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确立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性价比综合最优的理念,坚持评定分离的改革方向,深入实施质量优先、合理价格、合理工期、重视投标人过往业绩和信用记录的评标定标机制,对不廉洁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招标投标的全流程电子化监管。充分总结招标投标改革经验,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工作。
 
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多层级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打通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链条,满足不同的发包模式需求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要求,实现全方位造价管理。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推荐性计价标准服务建筑市场。
 
加强建筑市场主体资质与信用管理。逐步淡化企业资质作用,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确注册执业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市场、现场、考场“三场联动”机制,建立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市场执法、信用业绩等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信用管理作用,建立完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为主、行业协会为辅的管理模式。实施建筑市场主体分级监管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等方面的运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建筑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四节 发挥项目示范引领,打造“新城建”试点深圳样本
 
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深圳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编制“新城建”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实行“滚动+分类”标记管理并分梯次推进实施,推动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和智慧运维不断取得突破。积极推进BIM模型同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对接,构建智慧城市的数字底座和感知体系,协同完善CIM平台,实现CIM平台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效对接。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培育和发展现代建筑产业。
 
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在市重点区域中积极采用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技术体系,创新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努力打造多个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区,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按高标准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采用系统集成化的装配式建筑体系,加大标准化部品部件的推广应用,积极探索竖向承重构件和水平预应力构件的应用,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和机电。
 
拓展现代建筑业应用领域。推动建筑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燃气、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管理,在智能化立体停车楼项目中推广钢结构应用,在水务工程中探索一体化预制泵站的应用。积极探索在轨道交通工程中开展装配式车站的试点应用,完善相关验收流程及标准;优化地铁节能、降噪等设计方案,完善绿色地铁施工标准。
 
第五节 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进韧性城市建设
 
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充分发挥工程设计的先导和创新引领作用,鼓励通过聘请院士、勘察设计大师等知名专家,加强对重大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的咨询和论证,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打造更多高性能、长寿命、低消耗、低排放、成本合理、绿色环保的城市建设精品。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加大设计质量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探索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购买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行为监管信息化,建立勘察设计质量可追溯制度。
 
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基于互联网建立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要求的建筑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追踪和责任追溯制度,重点明确部品部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节点连接等关键部位和工序的质量安全管控。研究以产品为核心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工业化的质量认证体系,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建筑业发展的监管体制。
 
强化政府检测鉴定机构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其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依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实现工程检测全过程动态管控。规划建设国家级建设工程领域的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示范,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产学研基地。鼓励通过购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巡查服务的方式,推进监理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担保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安全风险。
 
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建立智慧工地认证标准,形成“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工地示范项目,逐步实现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全覆盖,逐步推进材料管控、质量管控、绿色施工等环节全覆盖。建立完善智慧工地技术标准,推动BIM技术、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智慧工地中的集成化应用,建立完善包含实名制考勤、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噪音监测等功能的“智慧工地”系统平台,实现施工过程信息的全面感知、互联互通、智能处理和协同工作。
 
强化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树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建筑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搭建智能预警信息化平台。强化建筑安全检测鉴定行业及市场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检测鉴定机构在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楼宇医生”企业,以“行业自律+名录管理+信用体系”为抓手,规范检测鉴定市场。强化房屋安全领域技术研究与创新,进一步完善提升三维可视化管控平台,推进既有房屋快速检测、无损检测、长期监测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健全完善日常管理机制,统筹各区定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既有房屋开展安全检测鉴定和隐患治理,力争实现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全面可控。
 
强化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安全管理。将全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建设运营项目纳入建设工程智能监管系统,落实消纳场建设运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促进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加强对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安全隐患的排查,综合运用自动化监测预警系统,对消纳场重点部位开展位移沉降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等安全监管活动。
 
第六节 培育现代建筑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统筹推动建筑业企业发展。制定资质管理、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吸引综合实力强的央企、市外优秀建筑企业落户深圳,培育壮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产业整合力强的“独角兽”企业、符合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的“小巨人”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向“投建营一体化”转型,加快形成引领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领军企业、系统集成商。针对原材料、设计、制造、施工、运营等产业链环节,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打造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形成系统集成商引领、配套供应商协同的产业集群,作为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促进现代建筑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推进现代建筑企业能力建设。提升开发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统筹管理能力和自主创新意识,提升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土建装修一体化等综合能力。提升设计单位对预制构件生产、施工安装等关键环节的集成设计能力、全过程服务能力。提升部品部件生产单位对核心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能力。提升施工单位的装配式施工技术和项目管理创新能力。积极支持劳务分包企业转型发展,引导业绩、信誉良好的劳务企业加强新技术应用培训力度,打造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
 
建设高水平现代建筑产业园区。积极探索在龙岗、龙华等区域选址规划“总部集群+研发设计+配套产业”的现代建筑产业园区,涵盖智能建造、标准制定、技术交易、绿色低碳等功能,建设多产业适用性空间、多层次交通物流平台及建筑科技信息交流平台,打造建筑企业总部基地、建筑数字智造基地、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和建筑低碳示范园区。高水平制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新型建筑工业化核心产业链,重点引进建筑业龙头企业及建筑高科技企业,引入支撑建筑科技的高水平研究机构,汇聚一批现代建筑业专业服务机构,推动产业关联企业合理流动、入园发展,逐步优化完善园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形成引领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对标制造业树立产品化思维,以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一体化装修促进产业整合。推动我市信息通讯、高端制造、新能源等优势产业与建筑业融合发展,通过新技术与建筑业融合创新催生新动能,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着力在建筑信息技术、部件部品装备制造、绿色低碳建筑等领域构建产业集群,推动形成现代建筑业产品市场和服务市场,提升建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高标准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整合各类生产要素信息、深入挖掘数据价值,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推进国际国内双向市场拓展。鼓励现代建筑业企业组建“走出去”战略联盟,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助力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具有品牌优势的标杆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完善国际承包工程信息发布网络平台,为本土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海外经营部或组建国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公司,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设计、施工、设备、技术和服务输出。
 
第七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域高端、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激励政策,积极引进、培育一批适应现代建筑业发展的高端技术及管理人才,建立现代建筑业人才库。加大企业家培训,提高其应用现代企业管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先进管理模式及新型建造技术的主动性。引导企业建立技术导向激励机制,将薪酬分配向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倾斜,完善人才培养遴选制度,拓宽技术人才晋升通道。推动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建立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一批高水平专业人才。加强建筑业领军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积极培养国家级、省级勘察设计大师。支持校企联合开展特色办学,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对接,试点“现代学徒制”“1+X(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建立产业工人培训及认证体制机制。制定全套产业工人培育政策体系及标准,实现教材大纲统一、职业训练模式统一、考核认证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衔接机制。倡导“建筑工匠”精神,定期举办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培育一批“建筑工匠”和“技术能手”。借鉴香港建造业议会从工程造价中提取经费的做法,在不增加工程总造价的情况下,调整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用构成,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单列产业工人职业训练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用于产业工人职业训练,建设单位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推进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共建共享”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主体积极参与,统筹建设一批产业工人训练基地,按照“行政部门+主基地+分基地”模式实行实训基地标准化管理,遴选优质培训主体,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训练、统一管理,夯实产业工人职业训练的基础。
 
加强产业工人技能训练。在工程招投标中增加体现技能等级工人占比的评价条款,引导招标人根据自有产业工人数量、高技能等级工人占比等条件择优确定中标单位,逐步提高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产业工人占比要求,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实施。推动将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落实情况纳入质量安全巡查和市场执法检查,鼓励将技能等级、自有工人占比作为工程项目参加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条件。探索将企业自有产业工人比例和质量安全基础训练完成情况,作为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加分项。
 
加强信息技术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中的应用。开发产业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对接我市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项目管理及用工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管理的信息化衔接,实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劳动考勤、市场执法、信用业绩、工资发放等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完善建筑劳务交易信息化平台,实时发布企业岗位招聘、项目用工需求、人工成本、培训情况、诚信评价等信息,实现劳务用工市场透明化、规范化,促进劳动力要素的高效配置。
 
第八节 深化湾区交流合作,促进湾区建设融合发展
 
深化大湾区建筑市场开放与合作。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升前海合作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港澳建筑市场的开放水平,在前海招标建设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形成适于面向港澳专业人士的项目信息清单,吸引、鼓励港澳专业机构和人士参与前海合作区建设,促进建筑设计、工程造价等现代服务业在前海合作区蓬勃发展。稳步推进香港公共工程承包商名册中的企业依法参与前海合作区的工程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人员资格互认,允许注册执业人员设立合伙制事务所,开展相关业务。
 
加强大湾区建设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大湾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支持申请筹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校企联合实验室等工程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围绕数字化设计、工业化建造、智能化施工、工程质量检测等主题,开展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推动建立大湾区工程建设数据中心,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标准,构建跨市域、集成、开放的数据共享体系。争取创办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通过搭建平台、促进交流、拓展市场,带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现代建筑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加强大湾区工程建设协同融合发展。加强与香港建造业界及粤港澳大湾区各重点城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着力推进深港工程建设标准协同融合发展。加强与港澳地区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协调珠三角及周边地区,共同构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产业基地。加强与周边城市沟通交流,共同建立建筑废弃物处置城际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跨区域平衡处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党建引领
 
坚持党对规划实施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把党的建设贯穿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着力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进“党建进工地”,实现在建项目“党建联建共建、质量安全共管”工作全覆盖;推进“党建进行业”,创新行业协会党建管理机制,形成建筑相关行业党建工作整体合力,为我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节 强化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本规划对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统领和指导作用。通过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和沟通会商等协调机制,加强市住房建设局与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建筑工务、统计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协同,强化对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涉及的标准、数据、设计、技术、建设模式及行业发展的统筹,及时有效地解决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第三节 完善实施机制
 
市住房建设局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围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落实牵头单位、参与部门各方工作职责,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市、区各相关单位根据本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得到落实。
 
第四节 加大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应充分考虑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安排财政支持规模和结构,加强对现代建筑业科技创新、产业工人培训等重要措施的投入力度。完善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建设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发展现代建筑业,为本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节 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现代建筑业统计分类和规划指标统计制度,加强对现代建筑业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效益的统计分析,为监测评估提供基础保障。强化规划指标、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开展规划的年度监测分析,力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上级部署及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按规定程序对规划进行调整。坚持单位自评和统计部门监测相结合,并将第三方评估作为规划监测评估的重要参考,增强规划评估的全面性、客观性。
 
第六节 推动社会参与
 
拓宽和畅通社会参与渠道,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鼓励社会各界专业人士为本规划的实施建言献策,发挥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本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现代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附录 “十四五”期间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指标释义
 
1.建筑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2025 年)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
 
2.建筑业增加值:指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2025 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
 
3.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指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在一定时期内(2025 年)取得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
 
4.工程监理行业营业收入:指全市工程监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2025 年)取得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
 
5.工程造价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指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一定时期内(2025 年)取得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
 
6.建筑相关行业全国百强企业数量总和:指“十四五”期末,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管理、水泥制造、建筑智能化等行业进入全国百强的本土企业数量总和。数据分别由深圳市建筑业协会、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深圳市建设项目管理协会、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深圳市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协会提供。
 
7.建筑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数量总和:指“十四五”期末,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管理、水泥制造、建筑智能化等行业上市公司数量总和。
 
8.千亿级的建筑企业数量:指“十四五”期末,合同额或资产总额或建筑业产值达千亿及以上的建筑企业个数。
 
9.百亿级的建筑企业数量:指“十四五”期末,合同额或资产总额或建筑业产值达百亿及以上的建筑企业个数(含千亿级建筑企业数量)。
 
10.新增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数量: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 年),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主办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北京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设立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的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国家级奖项总数量。统计包括深圳属地获奖项目和深圳企业参与的获奖项目。
 
11.新增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立项的工程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12.新增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 年),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项的“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数量。
 
13.新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制定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数量总和。
 
14.新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新增加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总和(同一产业基地获得多个等级的,仅按照其获得的最高等级进行统计)。
 
15.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全市累计新增的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
 
16.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指“十四五”期末,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
 
17.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指“十四五”期末,全市新建绿色民用建筑占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
 
18.绿色建筑占新建工业建筑比例:指“十四五”期末,全市新建绿色工业建筑占全市新建工业建筑面积的比例。
 
19.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总量: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以建筑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再生骨料及相关再生建材产品所消耗的建筑废弃物总重量。
 
20.新增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新增加的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总数量。
 
21.累计培训在深产业工人人次:指“十四五”期间(2021-2025 年)在深圳累计完成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的人次总和。
 
附表 “十四五”期间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完成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建筑业总产值 亿元 4778 7000 预期性
2 建筑业增加值 亿元 947 1400 预期性
3 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 亿元 385 730 预期性
4 工程监理行业营业收入 亿元 278 300 预期性
5 工程造价行业主营业务收入 亿元 27 32 预期性
6 建筑相关行业全国百强企业
数量总和
92 100 预期性
7 建筑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数量
总和
48 50 预期性
8 千亿级的建筑企业数量 0 ≥1 预期性
9 百亿级的建筑企业数量 ≥5 预期性
10 新增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
家级奖项数量
[149] [120] 预期性
11 新增建设科技计划项目 [200] 预期性
12 新增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
项目
[160] 预期性
13 新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78] [80] 预期性
14 新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1] [20] 预期性
15 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446] [5000] 预期性
16 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建
建筑面积的比例
% 38 60 预期性
17 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
% 100 100 约束性
18 绿色建筑占新建工业建筑比
% 100 预期性
19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总量 万吨 [5578] [6000] 预期性
20 新增产业工人培训基地 [20] 预期性
21 累计培训在深产业工人人次 万人次 [50] 预期性

注:1.[]内为5年累计值。
 
2.关于各行业营业收入2020年完成值的统计,工程监理行业纳入统计的企业个数为137家,工程造价行业纳入统计的企业个数为168家,勘察设计行业纳入统计的企业个数为13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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