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 中构新材 

行业动态

搜索:

产品展示分类:

关于印发《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革新,更是建筑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内容。
 
现阶段,清远市在装配式建筑发展方面已具有一定的基础,但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仍存在技术力量和人才储备不足。为确保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推进清远市装配式建筑高质、有序发展,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助力清远市“南融北拓桥头堡、水秀山青后花园”“融湾崛起排头兵,‘双区’魅力后花园”建设目标的实现。基于以上原因,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017年2月)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年10月)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2020年8月)
 
6.《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51129-2017)
 
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2017年4月)
 
8.《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
 
9.《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20〕22号,2020年6月)
 
10.其他相关规划、规范、标准等。
 
二、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23年末,中心城区(清城区、清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末,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健全法规政策,完善体制机制
 
加快健全政策法规。制定市政府层面的装配式建筑促进政策,扩大政策对不同结构体系和项目类型的受惠覆盖面,促进各县(市、区)、各部门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统筹规划布局,加大实施力度
 
紧抓用地供应,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建设用地。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
 
3.健全工作措施,搭建信息平台
 
健全工作措施。科学制定技术指南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立项、规划、设计、部品部件材料生产、物流运输、施工、运营、维护、监理、检验和验收等监管体系。
 
4.强化技术支撑,提升建设品质
 
创新建筑设计技术。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
 
5.创新建设模式,加强质量监管
 
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加强行业监管,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初步设计审查、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单位等各方质量安全责任。
 
6.建立人才体系,强化队伍建设
 
多措并举培育人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管理平台优势,牵头开展行业人才培训工作,培育设计、生产、施工等全产业链不同层次的装配式建筑管理及技术人才。
 
三、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主要分为11章,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梳理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脉络和背景,提出了发展装配式建筑具有贯彻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型产业,提升住房品质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规划目的、原则以及技术路线。
 
2.城市概况。对清远市区位、地理气候、交通运输、建筑抗震等发展展开分析。
 
3.发展条件分析。对清远市“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发展、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通过SWOT分析方法,提出清远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为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制定提供依据。
 
4.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通过对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清远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指标表,以及“十四五”时期发展装配式建筑的6大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
 
5.装配式建筑管控规划。提出装配式建筑“分区目标刚性约束、项目指标弹性控制”的管理机制,从市层面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到分区层面的管控要求,再到项目层面的分类管理,构建目标可达、高效有序的目标驱动体系。
 
6.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布局规划。整合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从建设规模和基地数量两个方面对清远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的布局进行管控。
 
7.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分析装配式建筑人才现状和需求情况,提出适宜清远市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的模式。
 
8.农村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引。总结农房建设的存在问题,提出清远市农村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意义以及发展指引,关注连山、连南地区少数民族建筑风格与装配式农房的有机融合,在撤并搬迁村和转移安置村中优先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9.规划衔接与项目管控。分别针对已编控规区域、未编控规区域提出装配式建筑的管控要求,明确了项目管控的各个环节和管理要点。提出了项目全流程管理各责任主体的主要任务,以及装配式建筑指标的传导机制。
 
10.保障措施。围绕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政策扶持、加强信息共享、明确主体责任、做好宣传引导、落实推广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11.附件。各年度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要点,以及清远市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和指标表等。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清建〔2022〕81号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产业园(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附件:《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 》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           
 
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
 
第1章 总则
 
1.1发展背景
 
(1)行业背景
 
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建筑业仍是一个劳动密集型、建造方式相对落后的传统产业,尤其在房屋建造的整个生产过程中,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粗放的传统建造模式仍然具有普遍性,与当前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随着我国人力成本的增长,我国“人口红利”的不断减少,并逐渐走向消失,建筑业劳动密集型的优势不再,劳动力成本的倒逼、环境和资源的倒逼,迫使建筑企业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另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概念的提出,人们越来越关注环保问题,根据国际能源署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2019年全球建筑和建筑业状况报告》,建筑业占全球能源和过程相关二氧化碳排放近40%,中国建筑业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如何降低传统建筑业产生的污染,从而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成为了可持续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也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节能降耗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对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建筑产业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效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培育新产业新动能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发展装配式建筑还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清远市的实际和发展要求,开展编制本次专项规划正当其时。
 
(2)政策背景
 
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革新,更是建筑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2017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也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同时,《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并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202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推广精益化施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方面,要求推动全产业链协同,促进多专业协同,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以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住宅等为重点,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在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方面,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完善集成化建筑部品;推进型钢和混凝土构件以及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厂化生产,满足标准化设计选型要求;发展安全健康、环境友好、性能优良的新型建材,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在推广精益化施工方面,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强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建筑全装修,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2020年6月《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提出“将清城区和清新区划定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其他区县为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因此,清远市此时编制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是贯彻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思路的具体表现,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
 
(3)城市发展背景
 
《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筹建广州建筑(英德)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研发和生产高强度、高保温、装饰一体化的优质新型建材,打造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的要求,为装配式建筑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提出清远市的城市性质是“珠三角北缘门户、环珠三角新兴产业与绿色产业集聚区、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山水生态宜居城市”。发展目标是“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做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按照‘南融北拓桥头堡、水秀山青后花园’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广清一体化发展战略和南部地区加快融入珠三角、北部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两个行动计划”。
 
广清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推进,“双区驱动效应”和“双城联动效应”的充分释放,以及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结合片区建设的有序推进都为清远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此时编制《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有利于推进清远市装配式建筑高质、有序发展,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增强社会各界在装配式建筑发展中的获得感;有利于清远市“南融北拓桥头堡、水秀山青后花园”,“融湾崛起排头兵,‘双区’魅力后花园”建设目标的实现。
 
1.2重要意义
 
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响应“绿色发展”时代主题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的一项具体行动,对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建筑产业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效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培育新产业新动能都具有重要意义。
 
(1)发展装配式建筑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当前,清远市建筑业整体仍处于“大而不强”的状态,传统建筑工程施工方式占主导地位,建筑工业化水平不高,产业规模不强,创新发展动能偏弱,关键领域与环节仍不适应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离“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现代建筑业要求还有差距。
 
装配式建筑是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式,是建筑领域科技创新、智能化发展的具体实践。装配式建筑相比现浇建筑,建造阶段可以大幅减少木材模板、保温材料(寿命长,更新周期长)、抹灰水泥砂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的消耗,并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减少碳排放和对环境带来的杨尘和噪声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筑综合质量和性能、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与传统建造方式相对比,装配式建筑模板用量减少约85%,脚手架用量减少约60%,抹灰工程量减少约25%,节水约40%,节电约10%,耗材节约40%,施工现场垃圾减少约70%。
 
(2)发展装配式建筑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需要
 
随着清远市人力成本的增长,“人口红利”的不断减少,建筑业劳动密集型的优势不再,劳动力成本、环境和资源的倒逼,迫使建筑企业摆脱低效率、高消耗的粗放建造模式,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创新管理模式、内涵式、集约式发展道路。
 
装配式建筑能够彻底转变以往建造技术水平不高、科技含量较低、单纯拼劳动力成本的发展模式,将工业化生产和建造过程与信息化紧密结合,应用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强调科技进步和管理模式创新,注重提升劳动者素质,注重塑造企业品牌和形象,以此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先发优势,通过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减轻劳动强度,提升生产效率,摊薄建造成本,有利于突破建筑业发展瓶颈,全面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水平。
 
(3)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催生新型产业,促进当前经济的稳定增长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导致全球经济萎缩的背景下,清远市建筑业面临改革创新的重大挑战,发展装配式建筑正当其时。一是可催生众多新型产业。发展装配式建筑能够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物流产业、信息产业等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有利于促进产业再造和增加就业,同时随着产业链条向纵深和广度发展,将带动更多的相关配套企业应用而生;二是拉动投资。发展装配式建筑必须投资建厂,建筑装配生产所需要的部品部件,能带动大量社会投资涌入;三是提升消费需求。集成厨房和卫生间、装配式全装修、智能化以及新能源的应用等将促进建筑产品的更新换代,带动居民和社会消费增长;四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从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城市发展经验看,凭着引入“一批企业”,建设“一批项目”带动“一片区域”,形成“一系列新经济增长点”,发展装配式建筑能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增长。
 
(4)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全面提升住房质量,促进百年住宅目标的实现
 
当前,住宅施工质量通病一直饱受诟病,如屋顶渗漏、门窗密封效果差、保温墙体开裂等,建筑业落后的生产方式直接导致施工过程随意性大,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发展装配式建筑,主要采取以工厂生产为主的部品制造取代现场建造方式,工业化生产的部品部件质量稳定;以装配化作业取代手工砌筑作业,能大幅减少施工失误和人为错误,保证施工质量;装配式建造方式可有效提高产品精度,解决系统性质量通病,减少建筑后期维修维护费用,延长建筑使用寿命。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能够全面提升住房品质和性能,让人民群众共享科技进步和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发展成果,并以此带动居民住房消费,在不断的更新换代中,走向中国住宅梦的发展道路。
 
1.3规划依据
 
1.3.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四十六号,201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2019年修正)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017年2月)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2016年9月27日)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2013年1月1日)
 
(9)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建科〔2017〕77号,2017年3月)
 
(1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2014年7月1日)
 
(11)《“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年1月)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
 
(13)《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气候〔2016〕245号,2016年2月)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2020年8月)
 
(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年10月)
 
(16)《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2018年8月)
 
(17)《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质〔2017〕91号,2017年4月)
 
(1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2017年4月)
 
(19)《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粤建科〔2017〕151号,2017年7月)
 
(20)《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20〕22号,2020年6月)
 
1.3.2.标准规范
 
(1)《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8)
 
(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2016)
 
(4)《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3-2016)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
 
(7)《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9)《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17)
 
(10)《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
 
(1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
 
(12)《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JGJ224-2010)
 
(13)《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
 
(14)《清远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1.3.3.相关规划与资料
 
(1)《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清远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3)《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4)《清远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15-2030年)》
 
(5)《连南瑶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
 
(6)《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3-2025年)》
 
(7)《连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
 
(8)《阳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方案稿)
 
(9)《英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修编》
 
(10)《佛冈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年)》
 
(11)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1.4规划范围及年限
 
1.4.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清远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佛冈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
 
图1-1 规划范围示意图
 
1.4.2.规划年限
 
本次专项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其中规划近期到2023年,规划远期到2025年。
 
1.5规划目的
 
为推动清远市建造方式创新、建筑产业化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发〔2017〕28号)、《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20〕22号)等相关政策要求,合理确定清远市装配式建筑总体发展定位、目标,并将规划管控要求与空间落实紧密结合,确保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有据可依,促进清远市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
 
1.6规划原则
 
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应坚持“目标导向,力促发展;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1)目标导向,力促发展
 
根据清远市装配式建筑现状及规划情况,合理确定装配式建筑的实施区域和控制目标。根据清远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发展水平,选择既满足清远市绿色发展要求又满足国家和广东省对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投资及管理的体制。
 
(2)因地制宜,科学布局
 
结合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条件,推荐适合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类型;制定合理可行的目标,并充分考虑实施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装配式建筑落地的可操作性;规划产能基地,基地布局应从全市角度统筹考虑,避免产能过剩,产能基地应符合紧凑实用同时适当预留的原则,落实用地。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装配式建筑效益显著、作用明显,但投入比传统建设模式要高。同时保障措施和政策需时间完善,规划需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方向,统筹兼顾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各方诉求,突出重点,合理适度确定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规模和实施计划,既保证完成国家和省的相关目标,也切实促进清远市装配式建筑持续稳步的发展。
 
1.7技术路线
 
本次清远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工作流程分为八个阶段,分别为:
 
(1)现状调研。通过现状调研对清远市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建筑行业的发展以及与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划等资料进行收集,为下一步的现状问题识别和需求分析提供基础。
 
(2)发展条件分析。通过建筑行业现状问题识别和优势分析,结合清远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进行SWOT分析。
 
(3)总体目标确定。在对建筑行业现状情况和问题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参照广东省住建厅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地提出总体层面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
 
(4)目标管控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行政区划、功能区划和地理气候等因素综合考虑,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分区的划分,在总体目标的指导下进行分区目标分解,并选定重点推进片区。
 
(5)项目分类实施指引。提出不同用地类型和不同建筑类型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具体要求,为下阶段规划设计和装配式建筑的具体实施提供指导。
 
(6)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布局。根据清远市装配建筑发展目标,结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政策走向,预测市场需求,进行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的布局。
 
(7)规划衔接与项目管控。提出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互相衔接的建议,进行规划衔接和项目管控。
 
(8)保障措施。提出装配式建筑指标落地和项目实施后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政策扶持、加强信息共享、明确主体责任、做好宣传引导、落实推广机制、确定实施范围以及重点任务分工等方面的内容。
 
图1-2 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技术路线图
 
第2章 城市概况
 
2.1区位分析
 
清远市清远市位于广东省的中北部、北江中下游、南岭山脉南侧与珠江三角洲的结合带上。清远市土地总面积1.92万平方千米,现有常住人口396.94万人,是广东省陆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
 
图2-1 清远市在珠三角的空间区位图
 
2.2行政区划
 
清远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佛冈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共设有80个乡镇,5个街道。
 
2.3地理气候
 
(1)地形地貌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的中北部、北江中下游、南岭山脉南侧与珠江三角洲的结合带上。全境位于北纬23o26′56″—25o11′40″、东经111o55′17″—113o55′34″之间,南连广州和佛山市,北接湖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及东北部和韶关市交界,西及西南部与肇庆市为邻;南北相距190千米,东西相隔约230千米,边界线长1200余千米。
清远市市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连州东部、阳山东北部的山岭构成全省地势最高峻的山地,海拔高度在1000米以上,最高峰为阳山县与乳源交界的石坑崆,海拔为1902米。东南部的英德、清新、清城境内的北江河谷地势最低,大多在海拔20米以下。
 
(2)气候
 
清远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中,北部的阳山、连州、连南、连山属中亚热带;南部的清城、清新南部地区、佛冈、英德属南亚热带。一年内夏天最长,春、秋、冬季较短,南北差异明显。
 
2.3.1.人口概况
 
2020年年末,清远市常住人口396.9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6.3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50%。2020年户籍出生人口5.4万人,出生率11.65‰;死亡人口2.6万人,死亡率5.74‰;自然增长人口2.7万人,自然增长率5.91‰。
 
表2-1 清远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统计表(单位:万人)
 
2.3.2.经济发展
 
2020年,清远地区生产总值总量为1777.2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8亿元,增长4.5%,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16.9%;第二产业增加值586.4亿元,增长6.2%,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8.8%;第三产业增加值892.7亿元,增长1.8%,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24.3%。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16.8:33.0:50.2,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在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下降9.5%,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下降22.6%,金融业增加值增长5.6%,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5.2%。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下降2.6%;利润总额9.6亿元,增长24.0%。2019年,清远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502元。
 
图2-2 2016-2020年清远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2.4交通运输概况
 
2020年,清远市全年公路货物运输量11874.7万吨,比上年增长3.6%;货物周转量103.6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6%。客运量为2296万人,比上年下降24.1%;旅客周转量为20亿人公里,比上年下降22.0%。民用汽车拥有量106.2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3.8%;其中,私人汽车75.9万辆,比上年末增长9.8%。民用轿车拥有量43.8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0.6%;其中私人轿车41.1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0.2%。
 
(1)国道有106、107、323、355、358、234、537、240国道。
 
(2)高速公路有沈海高速公路、揭惠普高速公路、汕昆高速公路、潮惠高速公路、揭惠高速公路、汕湛高速公路。
 
(3)铁路方面,京广铁路、武广客运快线,京珠及广清、清连高速公路;主要车站有清远站、清远北站、清远机场站、普宁站、葵潭站。
 
(4)航空方面,服务机场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和花都区新华街道、花东镇交界处,距广州市中心约28公里,为4F级民用国际机场,是中国三大门户复合枢纽机场之一。
 
(5)航运方面,内河通航里程长369千米,环绕市区流经汕头出海的榕江是广东省著名深水河,乘潮可进出万吨级货轮,直航香港和广州、上海、湛江等地。拥有神泉、靖海、资深等码头泊位46个,其中10万吨级泊位1个,5千吨级泊位11个,3千吨级泊位16个,年设计吞吐能力2018万吨。
 
图2-3 清远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2.5建筑抗震
 
2.5.1.地质构造
 
清远市地质构造复杂,整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兼有平原、丘陵、山地和喀斯特地形的多样性地貌。全市山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42%,丘陵占37.1%,平原占17.1%。北部多为海拔800米~1400米以上的山区,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198座。
 
清远市主要为华夏陆台多轮回造区,地质构造运动和岩浆活动频繁。侏罗纪燕山期造山运动基本奠定了本地区现代地貌的轮廓。在地球史上距今最近的是“喜马拉雅山运动”,使本地区表现为断裂隆起和平共处塌陷,产生了侵蚀剥削和堆积,北部上升,南部下降。以后的新构造运动继续抬高,使花岗岩逐步暴露地表,形成广阔的花岗岩山地,丘陵及台地。清远市地质年代最早是三叠系上统,继而侏罗系第四系。岩石主要有花岗岩、砂页岩及第四系列化冲积砂砾层等组成。
 
2.5.2.抗震烈度
 
根据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5》,清远市地震基本烈度VI度。民用建筑按6级抗震标准建设,重点项目按7-8级抗震标准建设。
 
图2-4 广东省地震烈度区划图
 
完整内容: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

上一篇:YX12-110-880-0.5mm厚彩钢压型板尺寸及多少钱一平方   下一篇:YX12-110-880-0.6mm厚墙面压型板尺寸及每平米价格 上一篇:YX12-110-880-0.5mm厚彩钢压型板尺寸及多少钱一平方   下一篇:YX12-110-880-0.6mm厚墙面压型板尺寸及每平米价格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