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通知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盐住建建筑〔2022〕4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大丰区“11.5”高处坠落事故的教训,着重加强有可能造成人员坠落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做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各项防护措施,预防高坠事故发生,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安全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应及时支付包括高处作业防护在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行职责,加强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落实高处作业各项防护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在施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针对性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各类操作平台等属于危大工程范围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确保高处作业人员体检合格后才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其正确使用。应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验收标识牌,符合要求方可进行作业。应安排专人进行每天巡查检查,对发现的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及时阻止或责令停止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由于施工需要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符合作业需要,定期进行体检。
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履行监理职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针对性的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按类别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应派专人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阻止或责令停止施工。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部位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一)脚手架作业防护
1.应在建筑物脚手架外立面二层(高度不大于六米)及每隔不大于六层设一道固定的水平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网须双层设置,上面一层使用密目式安全网,下面一层为大眼安全平网,增强防护强度。脚手架周边坠落半径范围内地面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2.水平安全防护网搭设时,应每隔3m设一根支撑杆,支撑杆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并设置斜拉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4mm,绳卡规范扣结;当在楼层设支撑杆时,应预埋钢筋环或在结构内外侧各设一道横杆。安全平网网体与脚手架间隙不得大于250mm,安全平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拼接严密、牢固。
3.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不应大于150mm,超过150mm应采取封闭防护措施。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每隔三层或高度不大于10m处设置一层水平安全防护网。作业层外侧应采用安全网封闭。悬挑架底层应规范设置封闭防护措施。
4.脚手架搭拆作业时,应张拉符合强度的水平钢丝绳,每隔适当距离用绳卡固定在双排脚手架的内侧架体立杆上,作为悬挂安全带母索。架子工作业宜采用速差式安全带。对于不易设置水平钢丝绳的特殊部位,可采取固定安全绳方式作为安全带吊点。搭拆作业时,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二)交叉作业防护
1.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坠落半径范围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或硬质安全防护层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防护棚应搭设成双层防护,且高度不应小于4m、两层防护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统一设置为上层竹笆或钢笆网片,下层木质板封闭严实。当尚未设置安全隔离措施时,应设置警戒隔离区,人员严禁进入隔离区。
2.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的进出通道口)、集中加工场地以及起重机的起重臂回转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须搭设工具式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棚,结构应稳定牢固。
(三)攀登与悬空作业防护
1.攀爬、登高作业应使用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设施、用具,应牢固可靠。使用的固定式直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不得采用螺纹钢筋焊接。高度超过3m的应加设护笼,高度超过8m的,应设置梯间平台。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斜道或专用载人设备等,严禁沿坑壁、支撑等随意上下。
2.作业高度2m及以上的绑扎墙柱钢筋、安装拆除模板、张拉预应力、浇筑混凝土、粉刷墙体、门窗安装等作业,须规范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符合安全防护要求,不得使用座板式吊具或自制吊篮等工具。
3.钢结构安装施工应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应采用钢丝绳。
4.建筑坡道口处雨蓬安装应搭设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上设置安全防护网。
(四)临边与洞口作业防护
1.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梯段边以及没有外脚手架的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应设置防护栏杆。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在建筑物间设置的停层平台两侧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2.根据洞口尺寸大小,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立面防护措施。电梯施工前,电梯井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防护门,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且应设置挡脚板。电梯井内应采用每层预埋钢筋网片平面防护措施,其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每隔2层加设硬质隔离防护。
3.临边作业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其他材料封闭。
(五)操作平台作业要求
1.施工现场因高处作业或接料而设置的操作平台,应符合规范要求,须通过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方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层高超过5m的建筑物顶棚抹灰、管道安装等室内外悬空作业,应使用移动式升降平台。
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高度不应大于15m,当超过15m时应按照超危工程管理,平台应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或加设防倾措施,不得与脚手架连接。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大于10m2,高度不大于5m,高宽比不应大于2:1,设置上下人员爬梯,操作面设置防护栏杆,移动时,平台上不得站人,制动器除在移动情况外,均应保持制动状态。
(六)机械设备作业要求
1.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司机室视频监控、吊钩可视化系统,人员上下应佩戴速差式安全防坠器,上下爬梯、护圈应完好可靠。塔吊减臂后配重部位洞口要封闭。在塔机上从事安拆、检修或其它作业的人员须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安全带须挂置在安全可靠的部位。
2.施工升降机吊笼内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应有完好的安全装置和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电动物料车不得通过施工升降机进入高层楼栋内。
3.吊篮施工严格按方案实施,吊篮应编号,组装应符合要求,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篮,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它孔洞处出入吊篮。
(七)极端天气作业要求
1.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和防雷措施,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水、冰、雪、霜。当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及悬空作业。
2.气象灾害天气预警等级为蓝色及以上预警等级时,应及时停止室外、高空一切施工作业。极端天气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建筑施工人员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发生率较高,是施工安全生产防范的重点、难点。各地住建部门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将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纳入班前安全“晨会”内容之一,强化从业人员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高处作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工业厂房在建项目必须全覆盖,督促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加大对高处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的深度和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各方责任主体立行立改,确保100%整改、100%落实、100%销号,确保整改闭合、取得实效,坚决遏制高处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应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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