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旗区住建局: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部署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鄂尔多斯市“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9日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
前言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融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动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供给侧改革决策部署和促使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鄂尔多斯市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经济产业结构和推动建筑业建造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鄂尔多斯市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应按照自治区总体布局,以工业化发展为依托,以装配式建筑为主要载体,以建设百姓满意住房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融合现代信息技术,外引内联,协同创新,全过程推进,全产业链发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提升产业能力、壮大产业队伍,通过精益化、智能化生产施工,全面提升建筑品质,逐步实现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发展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全市传统建筑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型升级,实现区域协同发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41号)、《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内建标〔2022〕127号)的相关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以集成化设计、预制化生产、精益化施工、智慧化管理为生产方式的新型建筑工业化,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明确提出鄂尔多斯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鄂尔多斯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56号),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出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75号),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布局生产基地,启动项目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形成新型产业,取得很好成效,为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筑业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建筑业稳步发展。2021年,全市建筑企业1600多家,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42家,吸纳就业人口1.54万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0亿元,增加值31.4亿元,为鄂尔多斯市经济结构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产业配套日臻完善。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十三五”期间,鄂尔多斯市产业配套能力显著增强,钢结构构件、绿色建材部品部件和木构件等生产能力显著提升。现有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杭锦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中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被评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自治区智慧园区试点和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积累了丰富的园区经营管理经验。
示范带动作用显现。全市形成了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头企业,以内蒙古兴泰建筑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能兴辉陶瓷公司(以下简称“建能兴辉”)、内蒙古清研沙柳产业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沙柳”)为代表的企业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和产品配套方面迅速提高,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设计能力不断提升。鄂尔多斯现有天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宏图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在传统建筑设计方面经验丰富。通外引入装配式建筑项目经验丰富设计单位联合开展项目设计,促进经验交流,推动设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
生产能力不断增强。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条基本完善,初步形成了设计、生产、施工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模式。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培育出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基本满足区域钢构件、木构件及板材等构件产品需求,并实现向周边地区供应。
装配式建筑快速推进。大力推广工业化建造方式,推进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农牧区应用,鼓励应用木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全装修。2021年累计完成装配式建筑78.8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总新开工面积的16%。率先探索在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项目中应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取得较好示范效应。
协同推进绿色建材技术应用。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技术产品,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荐工作,推荐绿色建材认证产品42项,提升建筑项目绿色节能性能,为下一步取得国家绿色建材认证和享受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支持奠定了基础。
BIM技术助力建筑业发展。推动BIM技术在大型项目全寿命期各阶段应用,内蒙古兴泰建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宜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探索在中标工程中应用BIM技术和智能建造技术,培育专业化BIM技术团队,大幅提升项目智能管理和精细化建造水平。
人才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组织各旗区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人员参加全国和自治区组织相关单位举办的装配式建筑政策与技术交流培训,举办鄂尔多斯市装配式建筑培训班,全市近100人参加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装配式建筑政策和技术的认识,取得显著成效。
(二)存在问题
产业布局不够完备。受自然资源、本地财政能力等因素限制,各旗区在政策支持力度、建设规模、信息化水平、生产建造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没有形成跨旗区的产业链配套协作、循环发展格局,个别旗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缓慢。在装配式建筑推进政策方面,各旗区产业定位不明确,缺少阶梯式发展引导。
相关政策不够健全。尽管鄂尔多斯市已出台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土地供给、税收政策、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等扶持政策,但产业激励措施不够明确,保障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特色不突出,体系不健全。对建筑工业化发展趋势的认识和思考不够,没有明确规划。在项目招投标、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等环节中,缺乏完善的监管流程和机制,未形成有益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创新机制。
政策落地有待加强。对新型建筑工业化内涵的理解不够全面,对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的目的和目标认识还不到位,紧迫感不强。受近些年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以及对现有技术体系适应性和产业配套能力存在顾虑,在土地供应环节和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尚未采取相关举措,市场激励成效不明显。
实施考核不够有效。截至2021年底,全市仅有东胜区、乌审旗、鄂托克旗和杭锦旗人民政府出台了装配式建筑实施计划,但未按年度分解细化,市场导向不明确,企业投入产出无法评估,积极性难于调动。2022年首次按自治区“五位一体”考核要求,将装配式建筑内容纳入对旗区和部门的年度实绩考核中,明确了政策引导方向。
产业发展氛围不强。对适宜鄂尔多斯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技术体系集成、人才队伍建设、产业能力、高效工业化建造工艺工法等方面的研究总结不全面,缺少有效成熟的推广机制,“产学研用”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建立。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关注度不高,理解认识不够深入,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适宜技术不够明确。仍然采用设计现浇混凝土建筑的方法设计装配式建筑,各专业协同、一体化和标准化设计理念尚未普及,技术产品单一,集成能力较弱,适宜鄂尔多斯地域特点的新型工业化建筑结构技术体系尚未建立,施工高效性和性能优越性尚未显现,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偏低,工业化生产优势未能彰显。
项目类型尚未覆盖。目前建设的装配式建筑以钢结构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居多,木结构建筑多用于公园、园林景观等项目,尚无装配式住宅类项目,支撑装配式住宅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等方面的配套技术储备不足,装配式建筑项目较少。
人才队伍力量薄弱。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相关机构管理职能未得到强化,兼顾行使职能现象普遍存在,人员配置不够,专职人员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建筑工业化人才培养处于起步阶段,师资力量、科研水平和培训力度明显不足。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企业大多数为自治区外企业,本地企业较少,培育本土领军企业力度欠缺。
(三)发展机遇
“双碳”、能耗“双控”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目标为鄂尔多斯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出新要求。《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指出,到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鄂尔多斯市作为全国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在保障国家基础原材料供应、确保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同时,要坚决落实能耗“双控”战略。建筑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其绿色低碳转型直接影响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局和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中指出,城乡建设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场,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领域。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实现建筑业绿色建造和低碳循环发展,对推动鄂尔多斯市落实“双碳”目标任务、践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发挥重要作用。
高质量发展为鄂尔多斯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出新变革。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是提升建筑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路径。通过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能够彻底转变建筑业以往低科技建造水平、高劳动力成本的粗放竞争模式,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建造效率,提升综合效益。同时,将工业化生产和建造过程与现代信息技术紧密结合,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应用,发挥科技创新动力作用,实现管理模式协同创新,促进劳动者综合素质提升,打造中国建造企业品牌,走出一条符合鄂尔多斯地域特色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高质量绿色发展新路。
产业发展深层次变革为鄂尔多斯新型建筑工业化提供新动能。《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个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率提高到77.45%,农牧区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农村牧区面貌全面改观,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在能耗“双控”的大背景下,通过建造方式升级和管理模式创新,提高建筑业附加值,改变长期以来累积形成的重型化产业结构和倚能倚重的发展方式,以此作为鄂尔多斯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通过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能力,以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为抓手,引入先进企业和科研院所,激活营商活力和潜能,营造适宜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优质内部环境。
发展数字经济为鄂尔多斯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重要支撑。通过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充分利用数字资源,通过信息化平台提升BIM技术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应用,推动信息化技术在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提高智能建造水平。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强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吸引国内先进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和开展技术交流,大幅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本土企业积极参与国内装配式建筑市场竞争,不断开拓新市场,实现新突破。
产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为鄂尔多斯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带来新挑战。据统计,全国40岁以上的建筑工人占比为65%,年龄结构明显偏大,传统建筑业工作环境较差、强度高,对年轻人就业缺乏吸引力。同时,鄂尔多斯本土建筑劳务人员短缺,对外依存度高。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变建造方式,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工作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推动建筑产业从手工建造向工厂制造转变,吸引更多本地技能人才投入建筑业,不断升级用工方式,优化年龄结构,彻底走出建筑业人才短缺困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作用,以现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建筑业,以智能建造带动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进程。加速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建筑业组织模式转变,加快建筑工人产业化转变,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百姓满意住房;促进建筑产业市内市外循环有效联动,助力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目标实现;支撑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切实发挥出在呼包鄂乌协同发展及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自治区经济发展中的“压舱石”“排头兵”作用,为建设有实力、活力、绿色、宜居、幸福的鄂尔多斯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与时俱进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为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建设、设计、研发、生产、施工等企业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竞争实力,加快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
因地制宜,分区发展。立足于全市科学规划,合理引导,优化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布局,统筹发展。根据各旗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础,划分为重点推进旗区、积极推进旗区和鼓励推进旗区;结合各旗区交通、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服务范围,在现有基础上,发挥各旗区产业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内外联动,引导产业集聚,打造特色产业聚集区,因地制宜推进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
示范引领,稳步推进。继续培育各级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通过技术先进、引领作用突出的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可学习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在关键技术、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不断优化,积累先进工艺工法和智能建造应用经验,由点带面,带动全市装配式建筑及智能建造规模化发展,促进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围绕着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以建设百姓满意住房为目标,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利用数字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建筑业,不断提升百姓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创新发展,持续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自主研发,积极合作。激发本土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活力,通过外引内联倒逼行业能力提升,培育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推动项目创新合作实践,共享合作成果,形成适宜地域条件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关键核心技术,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交流合作,形成比较优势,提升发展效能。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策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系统化集成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应用、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高,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智能生产能力普通提升,形成规模化供应能力;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全部采用BIM技术,探索应用工程总承包等创新管理模式;新建新型建筑产业工人和专业人才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一批产业聚集能力强、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够辐射蒙西地区、助力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集群和智能建造领军企业。全市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新型建造方式。全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采用装配式建筑,开展智慧工地试点,打造“智慧鄂尔多斯建造”平台。
专栏1:总体目标
设旗区目标。根据各旗区的发展基础与形势分析,将康巴什区、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设定为重点推进旗区,将达拉特旗、准格尔旗设定为积极推进旗区,将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设为鼓励推进旗区。重点推进旗区、积极推进旗区、鼓励推进旗区发展方向和目标如下:
专栏2:全市各旗区分类发展目标
——支持康巴什区按照建设数字经济融合先导区要求,培育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骨干企业,为建设智慧城市试点提供有力支撑。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通过外引内联共同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和全过程咨询企业,加强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支持伊金霍洛旗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提升钢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和绿色墙材产品生产能力,推进智能生产,围绕科研、设计、生产、施工等全产业链发展,建设示范性产业综合生产基地。推进BIM技术在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中全过程应用,创新组织管理方式,打造集成化示范项目。
——支持东胜区依托现代装备制造基地,打造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重点服务于呼包鄂城市群。基于“智慧鄂尔多斯建造”平台建立部品部件数据库,重点研究制定部品部件产能与需求发布机制,促进市场供需平衡。
——支持达拉特旗引进绿色建材产业链企业,打造“专精特新”产业基地,以装配式中低层房屋(民居/农房)为突破口,推动部品部件等相关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集成化示范引领效应。
——支持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结合本地需求,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培育区域内小型预制构件生产工厂,满足通用化预制构件供应需求。
——支持杭锦旗建设大型“风光储能”基地,推进准格尔旗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研发装配式建造方式与太阳能光伏技术结合应用的技术路径,培育产业发展潜能,突出质量和性能优势,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与光伏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
——围绕伊金霍洛旗“风光氢储车”产业链条进行拓展,研究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氢能源技术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路径,变现产业发展潜能,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氢能源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
加强市场信息监测,定期发布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部品部件产能和供需情况,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提高产能利用率,逐步构建特色鲜明、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到2025年,康巴什、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以下简称“东康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其余旗区力争达到20%。
专栏3: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谋划部品部件生产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和市场平衡
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加强政府引导,鼓励企业参与,以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强化信息技术驱动,逐步构建和完善由5个项目阶段(咨询研发、集成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建造和运营维护)、3个层级(项目阶段、细分行业、产品与服务)构成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专栏4: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培育工程
咨询研发阶段加强科技研发体系建设。加大新型建筑工业化科技研发投入,支持联合市内外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设计、生产、施工企业围绕装配式建筑的先进适用技术、工法工艺和产品开展科研攻关。
集成设计阶段夯实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突出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服务引领,发展包括工程设计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两大细分行业方面。
生产制造阶段加强标准化生产和智能建造能力建设。重点围绕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制造,依托本市资源禀赋及区位优势,重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用技术体系及标准化部品部件的产品体系。
安装建造阶段推进建造方式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安装建造,探索采用施工器械、智能终端、建筑机器人等技术设备全面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益。
运营维护阶段推进产业链全寿命期闭环运行。推广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运营维护服务,相关信息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建筑工业化综合服务平台,提高行业资源利用率。
打造“1+6”构件供应体系。充分考虑鄂尔多斯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所处发展阶段,以“东康伊重点推进,六旗区积极培育”为原则,综合考虑部品部件运输和服务半径,引导产能合理布局,全面统筹谋划鄂尔多斯市新型建筑工业化部品部件生产布局。支持“东康伊”地区协调建设年产5万立方米的混凝土预制构件集中生产基地,支持内蒙古金鑫泰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鑫泰”)生产工厂、清研沙柳生产工厂设备升级和产能提升,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支持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布局建设小型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服务区域内通用部品部件需求。
专栏5:全市各旗区产业发展引导
康巴什区
发展优势:市政府所在地,全市的政治、文化、科教中心,2002年启动建设,第三产业占比较高。具有吸引大型建筑设计院、科研机构、专业技能人才的能力,适合作为大型企业总部基地。
发展重点:发挥市政府所在地技术、人才、资源优势,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建设,重点推进系统性集成设计、技术体系研发和智能建造发展,打造“智慧鄂尔多斯建造”平台,开展技能人才实训,率先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开展。
东胜区
发展优势:经济、科技、文化、交通和信息中心,是“呼包鄂”经济金三角重要一极,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建有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具有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产品制造、节能环保和新材料五大产业链。
发展重点:依托现代装备制造基地,打造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加强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形成支撑“呼包鄂”经济圈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能力。依托“鄂尔多斯市智慧建造”平台开展预制部品部件供应监管,监测主要部品部件全生命周期应用情况,提升建筑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为装配式建筑智能监管提供支持。
伊金霍洛旗
发展优势: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地处“呼包鄂榆”城市群腹地,蒙苏经济开发区产业基础良好,风能、光伏、储能、氢能源等产业发展劲头强劲。
发展重点:依托金鑫泰钢结构工厂打造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集群,加强建筑体系和产品集成研究,发展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推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研发和应用。依托清研沙柳生产工厂建立装配式木结构部品部件生产聚集区,发展集成卫生间、集成厨房等建筑部品,打造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生产集群。研发氢能源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
达拉特旗
发展优势:“呼包鄂”金三角腹地,与包头市隔黄河相望,建有绿色建材生产线。
发展重点:依托发泡陶瓷研发制造产业,围绕低多层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体系开展研发和技术集成。以装配式中低层房屋(民居/农房)领域为突破口,打造中低层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推动部品部件等相关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集成化示范引领效应。
准格尔旗
发展优势:地处蒙晋陕三省交界处,产业基础扎实,资源型城市,是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
发展重点:建设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借助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能源有机融合发展趋势,在厂房新建、改建项目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厂房与光伏能源利用综合试点园区建设。
乌审旗
发展优势:地处蒙陕宁能源金三角核心区域,资源型城市。
发展重点:建设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在工业厂房新建、改建项目中大力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促进工业园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杭锦旗
发展优势:地处黄河“几”字湾南岸,资源型城市。
发展重点:建设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借助建设大型“风光储”基地契机,在厂房新建、改建项目中大力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促进工业园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鄂托克旗
发展优势:地处“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和西部“小三角”经济圈,以畜牧业为基础、工业占主导的多元产业集中区。
发展重点:建设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在工业厂房新建、改建项目中大力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促进工业园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鄂托克前旗
发展优势:地处蒙陕宁三省区交界,资源型城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
发展重点:建设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借助建设“双碳”实践先行区契机,在工业厂房新建、改建项目中大力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促进工业园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确保市场供需平衡。重视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供应链管理,积极对接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建筑工业化综合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探索搭建“智慧鄂尔多斯建造”平台,统筹区域项目需求量、部品部件产能、订单、排产、库存及价格等信息。根据自治区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工程定额、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等计价依据以及不同工艺细化部品部件定额子目,定期发布部品部件市场信息价,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施工、检测、验收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计价体系,确保装配式建筑产能均衡分布,提高产能利用率,避免恶性竞争,保障部品部件市场健康发展。
推动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推进装配式混凝土住宅、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常用规格化尺寸应用。在集中生产基地中推进型钢、预制内外墙板、叠合楼板、预制楼梯等通用部件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在小型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中推进叠合楼板、楼梯、阳台板等部品部件工厂化、标准化生产,满足设计选型要求,扩大标准构件使用规模,逐步降低构件生产成本。积极引进装配化装修与内饰部品生产企业,在工业厂房、医院、公寓、酒店、学校等新建、改建项目中探索应用装配化装修技术产品,建立以标准部品部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开展部品部件质量认证工作。联合市内外科研机构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工作,探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健全配套保险制度。将部品部件质量认证工作与部品部件标准化、系列化发展相结合,与工程项目设计和部品部件采购相结合,提高部品部件产品配套能力和质量水平。借鉴成熟做法,编制出台符合本市实际需求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产品标准、图集等,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产品转化应用,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标准规范体系。
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集成区域内先进技术研发成果和产品,健全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将集中生产基地打造成西北部地区装配式建筑生产示范基地。鼓励引入和创立BIM软件和应用平台开发企业、智能施工设备研发制造企业、部品部件生产设备和辅助工具制造企业、模块化临时施工设施研发制造企业、工具式快拆模板支撑体系研发制造企业、整体提升脚手架研发制造企业、装配式装修研发制造企业以及产业工人培训机构等,提升本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内循环”能力。
(二)推进系统化集成设计,提高设计水平
推动全产业链联动。鼓励通过外引内联,引进国内装配式建筑领域优秀设计单位与本地设计单位联合承担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任务。开展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各方前置参与项目前期技术策划,统筹项目规划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管理。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高质量建造和高品质建筑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促进多专业协同。鼓励设计单位开展数字化设计技术研究和应用,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错漏碰缺”。推广模数协调、模块组合、统一接口标准等集成设计方法,实现建筑、结构、机电、内装系统及其他子系统的集成。引进设计协同技术和平台软件产品,运用数字化设计手段提高建筑整体性,避免二次拆分设计,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综合优势。
推进标准化设计。结合本市建筑地域特色,开展标准化设计选型、通用尺寸等研究工作,实施建筑平面、立面、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和推广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方法。鼓励装配式住宅项目参照设计选型、尺寸指南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设计标准化水平。在工业厂房、医院、公寓、酒店、学校等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标准化技术体系。
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强化设计方案技术论证,落实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建造与建筑风貌有机统一的建筑设计要求。执行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适应城市设计风格,塑造鄂尔多斯城市特色风貌。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加强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要求落实情况的论证,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禁建设“丑陋建筑”,避免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
(三)加强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充分运用数字化设计。重点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推广BIM正向设计理念。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交互共享。鼓励采用BIM、GIS、三维测量等信息技术及模拟分析软件进行性能模拟分析、设计优化和成果交付。支持本地龙头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BIM信息集成应用,形成BIM标准化部品部件数据库。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提高建筑整体性,加快推进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在工程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健全数据交互和安全标准。自2023年起,全市范围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项目全部采用BIM技术。
专栏6: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为主导的信息化管理任务
辅助实现高精度设计。在标准化建筑设计中,运用BIM技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与其他设计软件结合来设计构件,实现标准化。
辅助实现建筑项目生产高度集成化。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集成应用,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精确计量、节约资源、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
辅助实现全寿命周期管理。鼓励工程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阶段(单个或多个阶段)应用BIM技术,提高工程项目全寿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推动建筑行业技术变革。
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开展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行动,开展钢结构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和沙柳木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试点,在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材下料焊接等工厂生产环节,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探索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应用建筑机器人技术和设备。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智能监管、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自升式智能施工平台、智能运输等智慧工地设备。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提升建筑的便捷性和舒适度。到2025年,培育2家以上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骨干企业。
提升信息平台对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支撑能力。搭建“智慧鄂尔多斯建造”平台,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BIM及等技术和智慧工地系统,建立全市建筑项目全寿命期数据库,提升装配式建筑行业大数据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能力,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提供项目进度信息,为监管部门提供行业统计服务,为智慧工地试点工作及政策、标准编制提供支撑。联合开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设备研发和商业化应用工作,满足本市不同发展阶段装配式建筑技术产品应用需求。在平台内开设政策标准宣贯、人才培训等板块,增强行业资迅交流。到2025年,全市所有在建项目纳入“智慧鄂尔多斯市建造”平台监管,项目信息上传自治区新型建筑工业化综合服务平台。
专栏7:“智慧鄂尔多斯建造”平台建设任务
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监管。按照自治区新型建筑工业化综合服务平台要求,通过智慧工地管理,汇总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全寿命期内信息。建立 BIM 技术标准化部品部件数据库,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交互共享。
市场供需平衡调节。统筹区域内项目建设需求、部品部件产能、订单、排产、库存及价格等信息,定期发布部品部件市场信息价,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施工、检测、验收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计价体系,建立以“三板”为主的部品部件数据库,促进市场供需平衡,提高产能利用率,避免恶性竞争,保障部品部件市场健康发展。
基础性技术和设备研发。结合本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特点,通过外引内联,支持联合开展装配式建筑先进适用技术、工法工艺和产品科研攻关,开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共性技术和设备研发,在试点项目中探索应用施工器械、智能终端、建筑机器人等技术设备,全面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益。
宣传推广平台。联合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和主流媒体、公众号、企业宣传部门等,在平台内开展政策、标准规范、成熟技术产品等宣传推广,通过技术讲座、案例共享、专家解析等多种形式普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认识度,形成新型建筑工业化良好的发展氛围。
加快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汇聚整合和分析相关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和信用信息等相关大数据,支撑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推动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工地的集成应用,积极利用可穿戴设备等,提高建筑工人健康及安全监测能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监控管理、节能减排和智能建筑中应用。鼓励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预制构件生产、储存、运输、安装等全过程的智能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实现全过程质量责任可追溯。
协同推进绿色建材技术产品应用。落实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绿色建材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全市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将绿色建材列入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依托本市多园区以及工业固废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试点应用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等材料,引进保温结构一体化墙板等绿色建材产业链企业,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支持准格尔旗、杭锦旗等鼓励具备条件旗区,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可再生能源示范应用,促进光伏一体化技术、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近零能耗建筑技术与装配式建造方式融合应用。到2025年,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
探索“双碳”目标落地路径。开展碳排放定量化研究,确定碳排放总量及强度约束,制定投资、设计、生产、施工、建材和部品、运营等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立量化实施机制,推广减量化措施,分阶段制定减量化目标和能效提升目标。加强减碳技术的应用与研发,鼓励应用绿色低碳建造技术产品。聚焦“双碳”战略目标,借助“风光氢储车”全产业链发展机遇,成立专业团队围绕新型建造方式、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施工等领域,深度研究技术路径和产业发展潜能,着力突破一批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性技术,打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与氢能源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
(四)发展适宜技术体系,推行绿色施工
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从项目规划阶段着手,扩大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用范围。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探索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动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住宅大空间灵活可变技术在公共建筑项目中应用研究。在商品住宅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重点推进旗区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积极推进地区推广应用预制楼梯、预制阳台板等。
稳步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鼓励医院、公寓、学校等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广低多层薄壁轻钢住宅在农牧区示范应用。引导重点企业联合市内外资源开展基于本市建筑特色的钢结构技术体系研究,探索在商品住宅中应用推广。加强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研究,积极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和农房建设。推广成熟、适宜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三板”体系,满足部品部件连接的安全可靠要求。鼓励开展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等性能与技术研究,推广热轧H型钢、耐候钢和耐火钢等高性能钢材,推动钢结构建材企业拓展业务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全面服务。支持金鑫泰升级生产设备,打造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化基地。
鼓励应用装配式木结构建筑。鼓励发展轻木、重木、木-混凝土组合结构、木-钢组合结构等,培育以沙柳木为构件原材料的装配式木结构技术体系。鼓励清研沙柳与科研院校合作联合开展针对沙柳木技术的产品优化研究,以及现代榫卯结构、防腐防蛀、防火隔音等木结构建筑技术研究,推动沙柳木结构技术产品标准不断完善,提升宜居和安全性能。以清研沙柳生产工厂为依托,打造装配式木结构产业化基地。推动沙柳木结构体系在文旅建筑、农牧区住房等方面的应用。鼓励木结构企业向市外输出成套房屋产品。
完善装配式低层建筑产品。推动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在低层建筑中的应用。结合地域风貌特色,引导企业大力研发成套宜居低碳装配式低层建筑建筑体系,提高装配式农牧区住宅部品部件标准化程度,加大对装配式农房创新技术的研究,发展安装快捷、可重复拆装、可分层建造、与智能化结合的装配式农房。积极参与自治区层面关于装配低层建筑质量和性能认定标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形成富有本市建筑特色的装配式农房设计图集。积极参与研究装配式低层建筑全寿命期维保服务内容和实施措施。鼓励装配式低层建筑生产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探索建立生产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
积极推进建筑全装修。推进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全装修交付,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化和模块化建筑部品,提高装修品质,降低运行维护成本。依托建能兴辉发泡陶瓷板技术产品,研发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的装配化装修整体解决方案,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技术体系和产品。2025年,东康伊新建商品房装配化装修率达到30%以上,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新建商品房装配化装修率达到15%以上,鼓励其他旗区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
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推行装配化绿色施工方式,引导施工企业研发满足精益化施工相适应的部品部件吊装、运输、安装等工艺工法,推广应用标准化集成爬架、铝膜、钢筋定位钢板等配套装备和机具,提升施工效率和安全。加强绿色施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优先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等成熟技术 。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测并管控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光、污水、有害气体、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废弃物100%回收。现浇混凝土结构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每万平方米不大于300吨,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每万平方米不大于200吨。支持施工企业基于技术体系编制专用施工工法,加快技术工艺、技能队伍转变,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精益化施工能力。
(五)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加快组织管理变革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应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在东康伊开展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试点,探索适应于工程总承包的招投标、计价和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加大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范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到2025年,全市培育至少3家具有独立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骨干企业,工程总承包配套政策基本健全,工程总承包市场基本成熟。
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建立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和项目管理体系,培育一批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向咨询领域“上下游”拓展,实现向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业务转型。在政府性投资工程和国有投资项目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到2025年,全市培育至少1家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推行驻厂监造制度,加强对关键材料的监督抽查,探索构件生产企业备案管理、信用评价、构件质量飞行检查等手段,建立新型建筑预制构件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节点连接灌浆、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强化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全过程组织管理和技术优化集成,全面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益。探索应用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通过风险事故预防和费率调节机制帮助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编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鼓励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保障购房人权益。
(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智力支撑
培育科技创新基地。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立市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建设,围绕新型建筑工业化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研攻关。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BIM底层平台软件研发,积极推动钢结构住宅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开展联合攻关,加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灌浆质量检测和高效连接技术研发,加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产品技术研发。鼓励开展光伏、氢能源等可再生能源与装配式建造方式融合应用研究,促进建筑项目节能降碳。支持符合BIM技术一体化设计应用平台项目、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及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等申请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
加快培育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弘扬工匠精神,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打通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加快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建筑业人才。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方式,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规范和引导各类建筑业企业加大建筑工人培训力度,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持续推进BIM技术应用、钢结构施工、装配式建筑施工、建筑全装修施工等技能人才培育。
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实训基地。在康巴什区建立建筑人才产出量大、内外互动成效突出、教学质量优异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实训基地。以实训基地为主、互联网虚拟培训平台为辅,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人才培训,提高培训水平和效率,扩大人才培训的范围,探索更有效的人才培育机制。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
四、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新型建筑工业化组织协调机制,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尽早见效。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加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各方政策措施和工作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把新型建筑工业化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加大推动力度。组织编制年度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范围。
(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在项目立项、项目审批、项目管理各环节明确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鼓励性措施。积极参与自治区关于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办法研究工作。鼓励银行业机构发挥绿色金融服务产业经济发展政策,对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将符合要求的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除国家明确要求的施工环节外,其他可以不停工。国有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编制土地出让、划拨、规划条件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立项审批、工程规划设计时,应明确采用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建筑的比例。对于超大超宽的预制部品部件的物流运输、交通畅行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三)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评价体系
积极参与自治区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技术指标体系建设工作,重点突出数字技术应用和装配式建造方式应用情况,引导传统建筑项目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的组织模式、工艺技术,广泛应用装配式临时设施,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建筑品质,减少建筑垃圾和粉尘,降低建造能耗。建立项目“前策划、后评估、促推广”管理模式。鼓励项目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贯彻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追求技术进步,提高建造品质和效率,减少环境污染。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建立后评估反馈机制,总结推广新型建筑工业化经验。对积极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策划、评估的,给予信用加分。
(四)加大工程建设行业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已出台的关于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参与自治区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编制工作,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公示,鼓励各地对施工现场达到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的施工企业给予奖励。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申报鲁班奖、草原杯等奖励。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把装配式建筑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作为实质性内容。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项目招投标。在评选优秀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时,优先考虑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大力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参与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
(五)加强经验交流
定期发布推广新型建筑工业化科研成果、技术和产品信息,总结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的项目经验,举办示范项目或基地现场观摩会、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博览会、专业论坛,广泛交流新型建筑工业化的科研成果、实践经验、成熟技术。
(六)加强宣传力度
建立政府、媒体、公众与企业相结合的宣传推广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的作用,增加与公众的互动,及时调整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宣传手册、经典案例分析、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普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知识,宣传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优越性,提高公众认知度,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共同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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