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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开展2023年度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活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活动的通知
 
徐住建发〔2023〕55号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逐步推进全市住建领域“三改善一提升”工作稳步实施,不断提高各方主体质量创优意识,根据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办法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一)申报范围凡在2021年12月1至2022年11月30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安装、装饰装修、钢结构、装配式、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智能建造和城市更新等工程均可申报。装配式、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智能建造和城市更新按照省优标准申报评审。市优质工程奖申报规模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31日。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申报规模标准和竣工验收时间等要求,申报项目须将公开招标或直接发包中标信息查询网址电子版发送至xzzjyzgc@163.com。(详见附件1)
 
(二)申报2022年度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先获得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
 
(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技术标准。
 
(四)房屋建筑工程涉及装饰装修的应当完成全部装饰装修工程并投入使用。
 
(五)工程应当安全、适用、美观;应当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装饰装修达到设计效果以及绿色环保。
 
(六)工程应当做到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性能优良。
 
(七)用户满意,社会认可。
 
(八)在符合设计和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优中选优。优先考虑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
 
三、申报工程应提交的材料
 
详见《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办法》徐州市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及要求(附件2)。申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用A4纸按顺序胶装,并在申报时提供原件核对。
 
四、评选活动程序
 
(一)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工程,由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并在《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城区房建轨道工程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市政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主城区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市政项目由市城管局初审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其他行业工程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申报资料。
 
(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组织复审,确定现场复查的工程项目,召开“市优”项目资料评审汇报会,确定现场核验项目名单。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现场复查,并向市“古彭杯”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及推荐项目名单。
 
(三)现场核验结束后,组织召开“市优”项目评审结果汇报会,市“古彭杯”评审委员会对复查报告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文公布。
 
五、评选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地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和评选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多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的住宅组团或群体公共建筑,可以建设单位名义申报,也可由施工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施工企业必须以其承建的整个标段来申报。
 
(二)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可由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作为参建单位随总包单位申报;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由装饰装修企业作为承包单位直接申报。
 
(三)无法复查的隐蔽工程不可独立申报。
 
(四)优质工程实行综合审定。申报和评选工作充分考虑创建过程的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优质工程实行综合审定。对于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施工工法”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市级及以上奖项,以及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凡申报工程弄虚作假、申报人不符合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不规范、申报单位隐瞒质量安全事故、有有效质量投诉、有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恶性事件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六)参加复查、评审等人员要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今年继续实行房屋建筑工程“省优”项目预报名制度,“市优”评审过程中由各地住建部门组织对属地项目预评估(评估样表详见附件3),发动符合标准的项目企业申报“省优”,并主动和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对接,帮助答疑解难,申报单位于5月31日前将预报名表发送至xzzjyzgc@163.com。
 
(八)所有申报资料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汇总集中递交至建设大厦217室(汇总表详见附件4)。联系电话:66998100、18905211229;联系人:张子逸。
 
附件:1.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申报规模要求
 
2.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办法
 
3.省优项目预报名评估表
 
4.申报汇总名单样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徐住建发〔2023〕55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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