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通知
闽建科〔2023〕22号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22〕7号)要求,我厅组织完成2023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申报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局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上杭县紫金中学(教学楼、初中宿舍A#B#C#D#、高中宿舍A#B#C#D#E#及地下室)2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