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 中构新材 

行业动态

搜索:

产品展示分类: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川射洪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9〕7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
 
2023年6月15日起(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时间为准),全市城镇新建房屋、桥梁、水利、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主导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装配率不低于40%,公共建筑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
 
(二)工业项目装配率不低于70%。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率不低于35%。
 
(四)桥梁、水利、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筑,除必须现浇外全部采用装配式。
 
(五)因抗震超限、特殊工艺、特殊用途等技术原因无法完全满足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可适当调整实施标准。
 
(六)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且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不采用装配式。
 
二、强化装配式建筑审批和监管
 
(一)用地规划阶段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拟划拨、出让的土地,应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装配率,列入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应对装配率指标进行审查。
 
(二)项目设计阶段
 
1.建筑项目初设、概算文件中应当包含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相关条文,须明确装配式内容、部位、工艺等,凡不满足规划指标要求的,不得出具批复文件。
 
2.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须包含装配式建筑内容,明确装配率等相关指标。凡不满足建设条件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三)施工管理阶段
 
1.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应将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列入工程概况,并纳入日常监督。
 
2.施工许可证办理时,应在证书附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相关要求。
 
3.施工单位应做好进场装配式部品构件的质量把关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管理。
 
(四)竣工验收阶段
 
项目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报告应明确项目实际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切实落实装配率指标规划,严格实施规划方案审查。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强施工许可证装配率指标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落地落实。市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建筑行业监管。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上一篇:BD65-254-762-0.9mm厚闭口楼承板参数及一平方多少钱   下一篇: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上一篇:BD65-254-762-0.9mm厚闭口楼承板参数及一平方多少钱   下一篇: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