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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徐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荐徐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徐住建发〔2023〕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水平,适应不断变化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扩充徐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建筑、市政、石油天然气、化工石化医药、电力等行业及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按工作类别分为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类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类。鼓励新增专业工程专家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聘用、社会公示”的原则,经本人自愿申请,且所在单位或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审核、公示后方可成为入库专家。同时对已入库的专家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予以调整,无需重复申请。专家职责、权利、义务参照《徐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类专家应具备15年以上所需专业设计、审查工作经历,完成过不少于5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相应专业或其他行业的设计、审查工作;已经实施注册的专业应具有注册资格,其他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四)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类专家应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或消防审核验收、消防救援、火灾调查等工作经历,取得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六)具备特殊专业能力,或特殊领域的专业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推荐,报至市住建局消防处。
 
(二)申请人提交以下个人申请资料:
 
1.徐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和参与项目有关消防工作的证明;
 
2.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专业最高学历证书等;
 
3.反映申请人专业技术能力和学识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
 
原件核对当场退回,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公章。
 
(三)市住建局对个人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确认符合专家基本条件后在局网站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名单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布。
 
四、相关要求
 
本次专家库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纸质文件盖章后应于截止日期前送至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王丹丹,联系方式:0516-66998587,邮箱:xzzjxfc2023@163.com 
 
联系地址: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处(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501室)。
 
附件1:徐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
 
附件2:参与项目有关消防工作的证明
 
附件3:徐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6日
 
徐住建发〔2023〕89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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