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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新乡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的通知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集新乡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征集新乡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形成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图审、监理、施工、检测、部品部件生产、造价、装饰装修、科研、咨询等领域。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文件、标准编制以及科研项目的咨询和论证;
 
(二)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价和项目方案论证;
 
(三)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工作;
 
(四)协助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检查、督查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
 
(五)参与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装配式建筑方面的专项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严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装配式建筑发展方向、政策动态、标准规范。
 
(三)在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以上;
 
3.曾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包括市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身份主持或承担过1项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5.国家、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的入库专家。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所参与的工作。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专家,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自愿接受市住建局对专家库专家的监督和管理。
 
四、申报材料
 
(一)《新乡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及电子文档,格式详见附件);
 
(二)身份证、学历、职称、注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专业能力、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程序
 
本次专家征集坚持“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确定”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单位应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单位申报专家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专家,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大专院校可直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扫描件及电子档。
 
2.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大专院校申报专家的材料由本单位初审,择优推荐。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发送至市住建局科技与标准定额科邮箱xxszjjkjk@126.com(同时报送盖章扫描件和电子表格),纸质版资料请报送至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3.我局根据申报情况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专家人选,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4.本专家库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附件:1.新乡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
 
2.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汇总表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新乡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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