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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渝建科〔2023〕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0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深度融合,提升装配式建筑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委组织开发了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做好相关工作,决定开展平台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基本情况
 
(一)主要功能:信息平台主要分为项目管理、行业服务及部品部件管理三个版块内容,涵盖部品部件生产、运输、安装等环节,通过建立预制构件“一码追溯”管理体系,实现预制构件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监管;
 
(二)试运行时间:2023年8月28日起;
 
(三)登录地址:http://jsgl.zfcxjw.cq.gov.cn:8023/main-view,建议使用谷歌、360等主流浏览器登录;
 
(四)使用对象: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预制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等;
 
(五)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二、试运行期间工作要求
 
(一)全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于9月1日前登录平台注册账号,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产能信息等数据。鼓励生产企业将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入信息平台(平台接口标准详见附件2)。
 
(二)全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在预制构件生产时,须在平台上完善供应项目装配式建筑相关信息,并将部品部件生产数据、检测报告等信息上传平台,通过平台下载打印构件二维码,并妥善粘贴在构件上。在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时,应按要求使用部品部件运输管理功能。
 
(三)2023年9月10日起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应粘贴由信息平台生成的统一二维码,在混凝土预制构件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需通过平台APP的构件扫码功能进行进场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构件,需进行构件实体检测后方可进场。
 
(四)试运行期间,如有业务相关问题或关于系统改进的任何意见建议,请向市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反馈。如有技术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单位。
 
三、联系方式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张艺伟  023-63672908
 
技术支持:洪靖,18875240968
 
附件1.《操作手册》
 
2.《建筑产业现代化接口文档》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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