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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造价〔2023〕4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205号修订版)相关规定,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在东莞市开展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检查范围
 
从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编制的所有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限于招标控制价)。
 
四、 检查方式
 
由市造价站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检查工作,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提供工程造价资深专家参与配合检查。本次检查以企业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是否符合图纸、计价依据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检查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统计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承接的所有造价咨询业务及填报“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附件1),并对照“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考评表”(附件2)和“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良行为自查自评表”(附件3)的具体要求,对本单位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已完成的每项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自查自评打分,根据要求填写完成后,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归档备查。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自查自评打分工作后,按要求填写“东莞市2023年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自评情况统计表”(附件4),连同“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附件1),于2023年8月31日前上传到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网页链接:http://zjj.dg.gov.cn/sjba/)的“成果文件专项检查——企业自主申报”目录。
 
此外,无相关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也要填报附件1及附件4,并且上传。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提供检查所需要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经检查人员和专家重新计量、计价,形成初步检查成果文件,并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原成果文件进行对比,由双方确认后,形成检查结果及出具检查意见。
 
六、检查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建设工程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督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整改,有相关不良行为的,按照《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进行扣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1.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表.xls
 
2.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考评表.doc
 
3.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良行为自查自评表.xlsx
 
4.东莞市2023年市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自查自评情况统计表.xlsx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8月9日
 
东造价〔2023〕4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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