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第四批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的通知
建科函〔2023〕60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11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实施能力,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基础上,经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列入第四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附件1)、全椒经济开发区装配式产业园列入第四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附件2),现予以公布。
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应加强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总结和推广,切实发挥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基地和园区的监督和指导。我厅将依据《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
附件:1.第四批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2.第四批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名单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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