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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
 
襄住建办〔2023〕4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鱼梁洲生态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建筑外墙保温事故频发,保温层空鼓、脱落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国内许多城市普遍存在的现象,我市部分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类似问题时有发生。为提高我市民用建筑保温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切实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落实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办法[2023]3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3]28号)关于推进“自保温、一体化、同寿命”外墙保温系统应用工作要求,依据湖北省地方标准《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范》(DB42/T2068-2023)(以下简称《新规范》)和《建筑用免拆复合保温模板应用技术规程》JC/T60016-2022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外墙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并应具备同一供应商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应包括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
 
(二)外墙保温工程分为外墙外保温工程和外墙内保温工程,外墙内保温系统仅适用于全装修建筑,且供暖空调区域保温层厚度应不大于50mm,同时所有组成材料需符合GB55016、GB50325和GB6566的规定。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各组成材料及配套部品(包括保温主材以外的辅材)应由同一保温系统供应商成套供应,外保温系统供应商应符合《新规范》中对系统供应商的要求。
 
(三)外墙保温及楼面保温工程应优先选用使用年限与建筑同寿命的墙体自保温系统、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建筑物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宜选用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免拆复合保温模板现浇混凝土外墙保温系统;建筑物为剪力墙结构宜选用免拆复合保温模板现浇混凝土外墙保温系统、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内置保温现浇复合剪力墙系统;建筑物高度大于54米以上外墙保温工程应选用内置保温现浇复合剪力墙系统(石墨聚苯板、石墨挤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聚氨酯板)、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系统(石墨聚苯板、石墨挤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和免拆复合保温模板现浇混凝土墙体保温系统(硅墨烯内置双层钢丝网复合保温模板、ASG无机复合保温模板)与墙体自保温相结合技术。墙体保温系统性能和保温材料指标参数应符合《新规范》要求。
 
(四)外墙保温工程应按相关工程应用标准以及本文件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外墙保温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对外保温系统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设计、施工方案的专题技术论证:
 
1.工程项目抗震设防烈度大于7度的;
 
2.选用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应用高度超过54m的,选用除非透明幕墙保温系统外的其他类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高度超过100 m;
 
3.保温层厚度超过《新规范》规定的;
 
4.选用的外墙保温系统无国家、行业和湖北省相应标准规范以及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超出《新规范》规定等特殊情形。
 
(五)外墙保温工程专题技术论证包括节能专项设计与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题论证,应先进行节能专项设计的论证,通过专题论证后再进行节能施工方案的专题论证。专题技术论证应包含外保温系统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技术论证的专家、资料和程序应符合省住建厅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技术论证意见应及时报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并作为图审、施工、监理和验收依据。
 
二、工作要求
 
1.施工图审查单位应根据《新规范》要求完成工程外墙保温设计文件审查。外墙保温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计算书和图纸,设计深度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新规范》相关要求。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时不应擅自更改外墙保温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确需变更时,并应将设计变更内容送原图审机构重新审查。
 
2.质量监督单位应做好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外墙保温施工技术标准,重点监督检查外墙保温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施工影像资料以及各施工环节相关记录。
 
3.墙革节能管理单位应做好外墙保温标准执行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外墙保温工程应用的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及配套部品的技术性能与环境指标是否符合现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新规范》要求。
 
4.各地要切实加强外墙保温工程设计、施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本地区的专项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将《新规范》落实到外墙保温工程各环节、各工序。市住建局将分期分批组织《新规范》宣贯巡讲活动。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尚未施工的项目,如有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宜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按本通知进行设计变更。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切实执行《新规范》,确保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
 
对执行《新规范》有疑问及意见的,请与市墙革节能办联系。
 
联系人:陈立
 
电  话:18986316868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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