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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莆建科设〔2023〕21号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相关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遏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建法〔2016〕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我市新审批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按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核查。 
 
二、检查组成员 
 
本次检查组成员由科技设计科工作人员组成。 
 
三、核查内容 
 
对随机抽查到的企业,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企业在申请资质时,所提交的人员和业绩等材料是否 
 
弄虚作假?所提交的承诺书内容是否真实? 
 
(二)企业人员是否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具体包括:勘察、设计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条件要求。 
 
四、相关要求 
 
对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将下发通报,同时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始终保持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并及时上传相关资料,主动配合核查工作。不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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