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关于不再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的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不再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的通知
梧建〔2023〕301号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现就我市不再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2023 年版)的通知》有关精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不再列为我市工程建设并联审批的审批事项,从即日起,我市不再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表》不再作为各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申请材料。
二、我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通过广西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完成后在监管平台自动生成《审查合格书》。
三、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通过监管平台,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本辖区内的项目开展审查质量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抽查,每个审查机构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对于审查机构在审查中存在把关不严或者对发现勘察设计文件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瞒而不报等问题的,以及勘察设计企业存在多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应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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