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洲区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洲政办发〔202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届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浙江省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方案》(浙建管发〔2023〕50号)以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智能建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20号)《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嘉建〔2023〕7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嘉兴市智能建造国家试点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进一步促进我区装配化装修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加快培育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骨干企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示范带动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推进装配化装修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水平,助力打响秀洲集成装饰装修行业品牌,促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全市建筑业实现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建立装配化装修工程管理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推动我区装配化装修进程,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市政桥梁等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企业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应用,培育一批有竞争力、高效协同的装配化装修的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模式,助力营造完善的装配化装修产业链,形成基于BIM应用的装配化装修智造模式和产品,提高装配式建筑的品质和认同度,实现建筑工业化迭代升级,重点打造市级智能建造示范基地及示范项目、市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联盟,争创省级“装配化装修工作”推进会、现场会。
到2023年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区累计实施试点项目不少于11个,储备项目43个,申报嘉兴市装配化装修试点企业4家。到2024年底,试点项目工作扎实推进,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承发包机制和工程管理机制,申报创建嘉兴市智能建造示范基地不少于8家。到2025年底,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培育一批有竞争力、高效协同的装配化装修的龙头企业,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及装配化装修项目占新建装修项目的比例均达到35%以上,智能建造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和智能建造增加值占建筑业增加值的比例均提高0.5%。
三、主要举措
(一)落实试点项目。结合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国资项目实施建立试点项目库。从学校、医院、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设施、农村礼堂、老旧小区改造、各类公共性办公楼等新建项目中确定一批试点项目,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鼓励既有建筑(存量类)改造翻新或二次装修时采用装配化装修方式,推广形成集营销、设计、柔性定制、装修和售后五位一体的服务新业态。支持在新建商品住房、医院等项目中,采用建装一体化模式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
2023年初步确定试点实施11个项目为:王店镇3个(王店医院改造项目、明珠公寓项目、镇西人才公寓);新塍镇1个(东北大街历史街区有机更新项目);新城街道6个(江南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主楼1、2、25层装修工程、江南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主楼3-24楼装修工程、秀湖颐养院项目、殷秀社区项目、江南摩尔改造项目、悦琅园幼儿园装修项目);高照街道1个(高端服务业孵化基地改造装修工程)。(试点、储备清单详见附表)
(二)探索管理机制。列入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的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工程可以单独发包。试点期间,装配化装修试点招标项目可视为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探索采用“评定分离”和综合评估的评标办法。建立适合装配化装修推广应用的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施工质量验收等管理机制。
(三)健全技术标准。支持装饰装修企业加强装配化墙面、地面、顶面、厨房、卫浴、门窗等系统技术研发,注重材料、部品部件、安装方式的技术创新,不断丰富产品库,满足用户需求。加强集成厨卫等模块化部品应用技术研究,推进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环使用,提升整体装修能力。要研发与装配化装修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器具,提高施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支持企业标准化设计、生产及施工,整合区域内企业研发能力,使其形成完善的团体标准,积极参与装配化装修设计、施工相关标准图集编制工作。
(四)推进设计融合。要坚持设计引领,发挥建筑师为主导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协调部品部件间的连接,以及设计、生产、安装、运维等不同阶段的需求,原则上应在建筑设计阶段同步进行装配化装修设计。按照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推进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积极推广BIM正向设计,推进BIM模型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有效传递和集成应用,试点项目的BIM技术应用深度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五)引导产业发展。推动装配化装修设计、施工、材料部品生产、安装、运行维护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培育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化装修示范企业,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探索建立装配化装修企业、材料部品的目录发布机制,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六)推广绿色建材。住建、市场监管、经商等部门加强协作,推动将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行列中。原则上装配化装修项目优先采用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应优先采购绿色建材产品。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促进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
(七)培育产业工人。依托骨干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开展装配化装修技术培训,提高装配化装修项目设计、生产、安装等各环节产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企业要加强岗前培训、技能提升;行业协会要加强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探索建立产业工人培育评价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2023年7月)。各镇、街道、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细化任务举措,建立项目清单,推荐上报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
1.试点项目实施范围。试点内新建、改扩建的包含装配化装修工程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鼓励全装修商品房、学校、医院、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设施、农村礼堂、老旧小区改造、产业园、各类公共性办公楼等项目申报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2.试点项目技术要求。申报试点的项目应执行国家、省装配化装修相关技术标准,按照要求实施装配化装修技术,具备突出的技术或管理亮点,在装配化装修设计流程、BIM技术应用及信息化管理、在BIM技术应用及信息化管理基础上通过一体化设计流程,将墙体墙面一体化隔墙体系应用、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应用及全生命周期部品部件库管理、无损拆除与可逆安装相关技术等方面应用具有全面性和客户保障性,能够形成良好的试点示范效应。
3.试点项目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填写《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申报表》,经申报单位各成员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书面材料报送至秀洲区装配化装修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根据所申报项目情况开展形式审查,研究确定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3年8月—2025年8月)。各镇、街道、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和试点项目要按照省、市、区装配化装修方案,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完成试点任务,加强管理,强化过程评估,积极开展观摩交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
1.鼓励采用穿插流水施工。建设单位要鼓励施工单位积极采用穿插流水施工与组织管理,切实发挥协同作业,缩短建设工期的优势,形成推行装配化装修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质量监督。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对装配化装修项目实体质量进行监督与抽查。
3.组织试点项目观摩。依托区级行业协会成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员会,不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现场指导,提高装配化装修实施质量,提升试点工作成效。对优秀试点项目组织交流观摩,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嘉兴国家高新区(新城街道)及试点项目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举措和困难问题,提出工作优化建议。
1.支持试点业绩采认。被列为装配化装修的试点项目,试点项目业绩可以作为后续装配化装修项目的投标业绩,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主动参与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积极性,加快探索装配化装修技术路径。
2.进行试点专项表彰。对于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装配化装修的试点项目,将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优先推荐参与评优评先,鼓励主动申报项目试点。
3.总结试点项目遇到的问题。对试点项目在进行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进行汇总,并总结处理办法及经验,提出优化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秀洲区装配化装修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开展装配化装修是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嘉兴国家高新区(新城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激励政策,培育骨干企业,营造发展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支持保障
1.对于涉及政策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历史文化街区及困难群众的装配化装修的试点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补贴,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2.对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优先推荐参评钱江杯、南湖杯、长虹杯等省、市、区各类工程项目评奖评优。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条件的,优先予以认定。对试点工作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项目参建企业予以信用激励。
3.支持试点项目参加单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市建设科研项目的装配化装修研究课题优先纳入市建设科研项目计划。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镇、街道、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相关企业及试点项目要积极开展装配化装修宣传展示活动,通过现场会、交流会、讲座、展览等方式,提升社会认知度和百姓认可度。注重典型选树,及时总结宣传装配化装修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经验做法。开展培训教育,提升装配化装修理念和实践能力,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2月17日起施行。
相关内容: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是我省建筑业存在产值增速下滑、行业发展不平衡、核心竞争力不强、技术人才不足等问题。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围绕建筑强省战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造能力不断提升,建筑业各项经济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但是,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建筑业企业生存竞争目前相当激烈,行业出现萎靡现象。
二是装配化装修相较于传统装修有其独特的优势。装配化装修是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一种装修方式。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干式工法施工、部品集成预制、管线结构分离、可拆卸可循环”的特点。有助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
三是装配化装修可推进建筑业数字化、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进一步促进我区装配化装修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帮助解决建筑业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加快培育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骨干企业,以科技引领改革创新,为建筑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描绘出新蓝图,助力嘉兴市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嘉兴新篇章贡献更多的力量。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7日前,区住建局起草并完善《秀洲区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区发改、区经商、各镇、街道,高新区、区属国资公司等部门(单位)意见。至征求意见截止日,共收到4家部门(单位)的书面反馈,3家无意见;嘉兴运河湾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1条意见:“装配化装修试点推行过程中,涉及很多无价材料的行业信息价或指导价最好也能尽快出台,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有据可循,或者避免工程审价结算过程中产生一些争议问题等”,涉及无价材料的信息价或指导价非住建权限故未采纳;其他部门未在截止时间内反馈,视为无意见。10月12日,在秀洲区政府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截止10月24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秀洲区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5大部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示范带动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推进装配化装修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水平,助力打响秀洲集成装饰装修行业品牌,促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全市建筑业实现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法〔2022〕9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
3.《浙江省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方案》(浙建管发〔2023〕50号)
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智能建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20号)
5.《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嘉建〔2023〕7号)
五、使用范围
适用既有建筑改造翻新或二次装修项目,新建学校、医院、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设施、农村礼堂、各类公共性办公楼等项目。
六、生效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2月17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秀洲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解读人:吴振明。
3.联系电话:0573-827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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