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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202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的发展方向,推动创新建造方式,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健全机制,完善体制,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潜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2.示范带动,统筹推进。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技术条件,划分重点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发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投资或主导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装配式建造方式向商品住房领域拓展,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3.产业培育,创新驱动。培育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条,推进集聚发展,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建筑业,注重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4.综合施策,协同发展。坚持设计、生产、施工、装修、使用维护等各环节有机结合,强化制度、规划、标准的约束力,综合运用土地、价格、财税、金融等手段,促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联动发展,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带动建筑业整体水平提升。
 
(三)发展目标 。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以上,建造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与现代建造方式相匹配的建设管理、设计、构配件加工和安装体系。到2025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45%以上,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新建装配式建筑需达到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2.具体目标。以北关区、文峰区、殷都区、龙安区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林州市、安阳县(示范区)、内黄县、汤阴县为装配式建筑鼓励推进区域。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安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引导装配式建筑有序发展。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执行标准化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加强项目方案策划阶段标准化技术集成论证,明确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推动设计单位加强专业协同,统筹实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鼓励设计单位开发应用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和通用设计软件,提升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工厂化生产。引导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面向推广区域和市场需求,合理优化布局,降低运输成本,科学配置产能,支持重点推进区域根据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建立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装配式通用部品部件,加强生产过程管控,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支持设备制造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提高自动化和柔性加工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装配化施工。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重点研发施工安装成套技术、安全防护和质量检验技术。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应用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新模式。支持企业编制施工工法,增强施工深化设计能力,提高装配施工技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进一体化装修。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一次性装修到位。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大力推进装配式成品住宅建设,鼓励装配绿色建筑实行精装修,推广菜单式全装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强信息化管理。推动装配式建筑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深化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项目管理软件,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信息网络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推行工程总承包。推行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建筑模式。支持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支持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符合条件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八)推广绿色建材。积极支持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大力推广高品质水泥、高性能混凝土、新型墙体保温材料、高性能节能门窗等新型建筑材料。鼓励大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新型绿色材料生产企业转型。支持墙材生产企业开发推广保温与结构、装饰一体化的配套墙体材料。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等工业废弃物生产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建材产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开展试点示范。以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为切入点,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城市综合管廊、特色小镇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易地搬迁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推广应用。支持农村地区轻钢结构、混合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特色地区及景区用房推广轻钢结构、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十)确保质量安全。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建立部品部件生产、运输存放、检验检测、装配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开展装配式建筑性能和部品部件评价。设计单位和图纸审查机构要强化施工图文件设计质量审查,严格设计审核校验,实行全过程服务。生产企业要建立部品部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采用植入芯片或标注二维码等方式,统一部品部件编码系统。施工单位要加强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灌浆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工序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提高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监理及建设单位可采用驻厂监造等方式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管控,监理单位要提升装配式建筑监理能力,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大关键节点抽查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生产质量监督检测办法以及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加强施工现场的部品部件抽查和检测以及装修过程中的实时监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支持政策
 
(一)用地保障。对列入我市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名录的,在土地供应时,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纳入供地方案,并负责监管验收。所有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土地在30亩以上(包括30亩)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建筑面积不少于20%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落实比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财政支持。市辖区财政对安阳市区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的钢结构装配式(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给予建设单位一定的补贴,每平方米补贴5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用于补贴深化设计、生产、运输、吊装等环节产生的增量成本。市财政对市辖区内公共建筑采取20%后补助方式予以补贴。同时,对三年内已获得中央补助资金、省级、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贴。各县(市)奖励政策参照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行业引导。
 
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招标支持。鼓励大型企业集团或联合体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推广总承包等多种一体化招标模式。装配式建筑项目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对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承建的项目,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建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设计施工可不进行招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优先评优评奖。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采用预制外墙或预制夹芯保温墙体)的项目,优先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评优,优先推荐申报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中州杯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运输支持。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运输超高、超宽部品部件(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等)运载车辆,在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为副召集人,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阳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策制定、项目评价、技术论证、性能认定、推广应用等方面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市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明确装配式建筑各层次、各类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培育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队伍。开展多层次装配式建筑知识培训,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为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三)强化主体责任。将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 (市、区)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所辖区域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扶持政策,做好推进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0年9月18日                      
 
主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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