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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

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为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日,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70%。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方案》指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实现示范应用,民用建筑健康性能不断完善,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提高,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70%。
 
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保持建筑领域的绿色信贷较快增长,逐步提高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至10%以上,不断增强保险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保障功能,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开展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在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区和重点区打造一批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将绿色建筑纳入建筑、金融行业诚信监督范围
 
为切实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重庆将从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品质、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强化绿色建材应用力度、强化既有建筑改造与功能提升、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健全绿色建筑产业监管评价机制这6方面着手发力。
 
首先,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管理制度,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逐步实现绿色建筑在新建城镇建筑中的全覆盖。同时,探索开展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试点示范。稳步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的适宜技术路径研究,强化近零能耗低碳产品和技术支撑,开展近零能耗、低碳建筑示范工程试点。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节能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探索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路线,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并构建政府引导、信息公开、信用评价、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将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主体纳入建筑行业和金融行业诚信监督范围。
 
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
 
《方案》提出,重庆将制定《重庆市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建筑指南》,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前提下,引导重庆市辖内金融机构向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一系列用于绿色建筑设计、建造、改造和消费等全生命周期的差别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绿色建筑产业效率。
 
针对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营、改造阶段的不同特点,创新“绿色建筑设计贷”“绿色建筑施工贷”“绿色建筑运营贷”“绿色建筑改造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居民合理的绿色建筑消费需求,探索创新针对绿色建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住房租赁金融服务创新。
 
为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方案》也明确了一系列政策配套措施。比如:积极利用国家和地方节能资金支持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改进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享受税收优惠的方式,并依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研究落实将我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措施。
 
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试点给予适度的政策倾斜,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应用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建筑产业绿色发展;同时,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
 
渝建绿建〔2021〕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21年9月17日                     
 
重庆市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中办发〔2021〕37号)、《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遵循市场化原则,切实强化绿色金融保障,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实现示范应用,民用建筑健康性能不断完善,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提高,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保持建筑领域的绿色信贷较快增长,逐步提高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至10%以上,不断增强保险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保障功能,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开展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在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区和重点区打造一批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标准为引领。完善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为项目在设计、施工、销售和运营等阶段获取绿色金融支持提供技术支撑。
 
(二)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培育绿色建材产业为目标,构建诚信体系,引入保险机制,探索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产品与服务。
 
(三)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坚持政府引导制定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政策制度,引导和规范绿色建筑发展,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引入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以市场化方式激励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
 
1.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品质。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管理制度,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逐步实现绿色建筑在新建城镇建筑中的全覆盖。切实落实国家绿色建筑标识分级管理要求,提高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管理能力,推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社会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区域的地标性建筑等执行更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2.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结合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情况,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条件适宜地区江水源热泵区域集中供冷项目实施,探索开展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试点示范。稳步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的适宜技术路径研究,强化近零能耗低碳产品和技术支撑,开展近零能耗、低碳建筑示范工程试点。
 
3.强化绿色建材应用力度。引导绿色建材评价向绿色建材认证转变,打造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开发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完善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将绿色建材应用要求纳入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严格落实全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促进绿色建材规模化规范化应用。
 
4.强化既有建筑改造与功能提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节能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探索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路线,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以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引导既有公共建筑由节能改造向绿色化改造转变。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
 
5.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推行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施工,通过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扬尘污染、水污染和建筑垃圾控制,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推行集约化组织方式,大力推进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大工程总承包实施力度,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推进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重庆市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BIM)技术应用政策和技术体系,大力推广BIM技术,加快应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发展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
 
6.健全绿色建筑产业监管评价机制。构建政府引导、信息公开、信用评价、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将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主体纳入建筑行业和金融行业诚信监督范围。强化建筑行业市场监管,实现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等全过程监管,建立风险保障机制,试点绿色建筑保险,控制履约、交付、达标等风险,维护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建立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机制,加强执业监管,为金融机构掌握项目建设情况、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技术支持和介入手段。
 
(二)创新绿色金融支持模式
 
1.建立金融服务绿色建筑模式。制定《重庆市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建筑指南》,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前提下,引导重庆市辖内金融机构向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一系列用于绿色建筑设计、建造、改造和消费等全生命周期的差别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绿色建筑产业效率。
 
2.创新绿色建筑产业专属信贷产品。围绕建筑产业链,加强绿色建筑产业信贷产品研发,结合重庆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施工等领域的评价标识管理规定,针对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营、改造阶段的不同特点创新“绿色建筑设计贷”“绿色建筑施工贷”“绿色建筑运营贷”“绿色建筑改造贷”等金融产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3.鼓励引导绿色建筑消费。金融机构在符合“房住不炒”等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居民合理的绿色建筑消费需求,探索创新针对绿色建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住房租赁金融服务创新。
 
4.拓宽绿色建筑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建设单位、建材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资产支持票据等,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改善企业流动性状况。探索建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绿色建筑发展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投向绿色建筑领域重点项目。
 
5.推广绿色建筑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托绿色建筑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国内保理、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信用证等服务,有效满足绿色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6.探索建立绿色建筑保险服务。推动保险机构积极运用绿色建筑质量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绿色装修保险、绿色建筑工程综合保证保险、绿色建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险等创新金融产品,对接绿色建筑行业的风险保障需求,并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建设单位、建材企业提供费率优惠的产品和服务。
 
(三)建立配套支撑体系
 
1.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积极利用国家和地方节能资金支持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改进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享受税收优惠的方式,并依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研究落实将我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措施。
 
2.加强金融支持政策。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试点给予适度的政策倾斜,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应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建筑产业绿色发展;同时,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
 
3.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整合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绿色建筑项目管理系统、“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实现工程项目数据和金融数据实时共享,建立行业级的实时数据通道,形成跨行业大数据管控,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效率,加强过程监管,降低金融风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处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二)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承诺目标考核,落实金融机构的目标责任评价和动态跟踪督查,定期对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试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和评价。
 
(三)强化宣传引导。搭建绿色金融、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融合的交流、研讨和展示平台,加强行业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绿色建筑建设单位、绿色建材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与社会大众的联系,扩大宣传,加强引导,使绿色发展理念融入金融服务绿色建筑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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