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十堰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十堰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34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我市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稳步发展,我局决定成立十堰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并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部品部件生产、检测、造价、咨询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严谨科学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
2、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5年以上;
(3)曾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身份主持或承担过1项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5)国家、湖北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的入库专家。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专家职责
1、了解、掌握和研究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技术、发展动向,及时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2、参与研究和制定我市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政策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及相关重要文件;
3、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审核和认定,包括:新建项目是否属于应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论证,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方案的审定,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工程项目装配率、奖励面积数量、项目技术性能等的认定,以及各开发单位提出的关于装配式建筑相关问题;
4、参与我市在建装配式建筑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方案制定;
5、参与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
6、参与我市装配式建筑领域重大项目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可行性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
7、承担装配式建筑发展中尚无国家标准或规范可依,涉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类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论证工作;
8、参与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小组领导安排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有代表性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课题)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及要求
1、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专家成员候选人填写《十堰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表》(见附件)。
2、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
3、申请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1年11月20日前,提交至十堰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科,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我局将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申请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科 朱茜
联系电话:0719-8662833
电子邮箱:zhuqian766@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1712室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9日
上一篇:重庆市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 下一篇:大跨度钢框架钢筋桁架楼承板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 上一篇:重庆市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 下一篇:大跨度钢框架钢筋桁架楼承板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