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长沙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的通知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长沙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产测绘管理,提升房产测绘专业化水平,确保房产测绘成果质量,维护房屋测绘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市场环境,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长沙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职责
(一)参与研究制定全市房产测绘管理政策、制度、规范标准;
(二)发挥房产测绘专家技术优势,通过培训指导,提升我市房产测绘专业水平;
(三)参与我市房产测绘成果技术复核、质量检查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专家库人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从业机构人员均可申报。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行业规范、保守商业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在本市从事房产测绘工作满15年,或在本市从事房产测绘工作满5年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房产测绘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法。专家库建立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方法进行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长沙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申请表》签注意见,并在申请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核验真实性。
(二)审定入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报人员统一进行遴选、审核,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7日,无异议后纳入我市房产测绘专家库。
四、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建,专家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清退出专家库:
(一)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
(二)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借助测绘专家名义承揽业务、谋取利益的;
(四)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
(五)拒绝工作安排超过三次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三次及以上的。
六、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专家人选,并于2023 年12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政府第二办公楼10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jwfdcscc@163.com。逾期未报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莹
联系电话:0731-88666474
附件:长沙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申请表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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